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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在当时年轻的我,爱过年轻的你
那时我们正当年少,一起听首歌都能高兴半天,后来被生活催促的不再关心流行乐,可我仍想说,能在青春里和你那么热烈地喜欢同一个偶像,真是太美好了。—— www.vikilife.com
好在当时年轻的我,爱过年轻的你
文/我好朋友叫Hana,豆瓣网
之前有不止一个人跟我讲,真不相信你会喜欢周杰伦,你真的不是在黑他吗?
我没有黑他,我是真的很喜欢。
从一开始满大街在放《可爱女人》时就很喜欢,从六年级跟姐姐比背《头文字D》台词时就很喜欢,从喜欢的男孩子在一起回家的路上小声给我唱《七里香》时就很喜欢,从在闹哄哄的大年夜里听到他在春晚上唱《青花瓷》时就很喜欢,到2014年4月25号,贵阳夜晚寒冷潮湿的空气里,我短衣短裤坐在万人的体育场里,看他弹钢琴唱歌时,还是十年前那个样子,我就知道,我不仅仅是喜欢而已。
我们去听周杰伦,半夜的火车,从昆明到贵阳,硬座票,摇摇晃晃8、9个小时。爸爸让我上车去补卧铺票,我说不要啦,没关系的,卧铺好贵。几百块的演唱会门票不心疼,一百多的卧铺票反倒嫌贵了。深夜火车有多辛苦自然不用说,一分一秒度日如年,好在年轻,熬夜也能挺住。回来时,天蒙蒙亮,又是一夜的火车,回到学校,倒头就睡,昼夜不分。
去之前朋友跟我说,你不会坐在很靠后的位置吧,小心听演唱会成了听大合唱。
大合唱有什么关系,其实最让人感动的就是大合唱了啊。
从不同的地方就近赶过来的人,每一首歌都跟着大声唱的人,人群中大喊周杰伦我好爱你啊的人。
在下课后的十分钟间隙里,在晚自习回家的夜色里,在电风扇吱吱呀呀转不停里,在绕着操场奔跑的脚步里,我和那些人都听着周杰伦。
我们就在这样的夜晚里扯着嗓子跟着台上的人唱每一首歌。
演唱会上,他说,我现在要唱的是我十年前写的歌,那时你们还是学生吗?现在你们有人结婚了吗?有人有baby了吗?
十年,从陈医生那首歌大红开始,就变成了一个多么让人心碎的符号。讲十年前,不应该是九四年么,为什么是零四年?
身旁的小伙伴哭得满脸都是眼泪,我问她,没这么夸张吧?她梗着脖子跟我说,我想我男朋友啊。她有个异地恋的男朋友,异地恋嘛,总是很辛苦的。我很能理解她,在一首歌里哭泣并不是丢脸的事情。
我还记得每次听到七里香前奏响起来,心里好似一片大风吹过的感觉,不管走在哪里,闭上眼睛就能落泪。
他还年轻,好在我也还年轻。
爸妈听说我买了票,都说,那个什么周杰伦,有什么好听的。我不争辩,笑说,我去听周杰伦,关周杰伦什么事?
我们为什么要听周杰伦,因为我们要听自己的青春。
那时我们正当年少,一起听首歌都能高兴半天,后来被生活催促的不再关心流行乐,可我仍想说,能在青春里和你那么热烈地喜欢同一个偶像,真是太美好了。
20岁的时候要背着包到处去旅行,要去音乐节,要对喜欢的男孩子大声告白,要买好多好多漂亮的高跟鞋,要敢跋涉500公里去听周杰伦。
人生有几个十年?
原来,这些不过是我能给予自己的最大诚意而已。
我想我在30岁的时候一定不会再重复20岁的哭泣;我想我一定不会在30岁时还耿耿于怀这个不争气的20岁的自己;我想我30岁的时候就算是哭,也能背过身,得体的道歉说对不起沙子迷了眼睛;我想我30岁的时候可以坦荡的承认,我为什么还要在现在的岁月里回忆起你,那不过是因为你是贱人,而我也只是一个贱人而已。
好在我也还年轻。
所以我们在这样的夜晚自顾自的唱了起来,像一滴水落进海洋,像篮球落在寂静无声的操场,像蝉与香樟练习表白,像放学的音乐淹没在自行车的车铃,像一个人背着手走向另一个人的脚步。
——那饱满的稻穗幸福了这个季节,而你的脸颊像田里熟透的蕃茄。
——我一路向北,离开有你的季节。
——最美的不是下雨天,是曾与你躲过雨的屋檐。
——为你翘课的那一天,花落的那一天,教室的那一间,我怎么看不见,消失的下雨天,我好想再淋一遍。
当我手忙脚乱开始找纸巾时,才意识到自己已经哭成了一个傻逼。
在唱到世界末日时,我终于拨通他的电话,音浪太大,我根本听不见他的声音,只是对着话筒大叫:你听!
这也是我能想到的,我与他之间最大程度的浪漫。
他含蓄地问我会回重庆吗?我爽快地回答,回啊。我本应该学着那些成熟世故的女人暧昧的和他兜圈子的,我猜那样比较配他。
演唱会结束后,我收到他的短信:如果有一天,你更关心柴米油盐,不再有层次感,我会不会当做从来没翻过你这本书?我想了想,不会。晚安。
我回:很高兴你不会,晚安。
如果这时候有人问我,我会告诉他,我也有一点真心。
安全感是怎样的东西,别人不能给我,我不能给你。
至于那个我未能拨通电话的少年啊。我是多么想和你一起听完那首你给我唱过的七里香。
我远远看着你的时候,我的世界放了场绚丽的烟火,我觉得我的青春美不胜收,真的曾想过要和你一起到老的,不知道你有没有想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