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查询申报税收汽车

常识学习会计股票更多..

    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道路交通事故伤残时限

    时间:2016-10-03 来源:发票查询
       1、检验、鉴定、评估机构、人员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派、委托或者当事人委托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检验、鉴定、评估。检验、鉴定、评估结果确定后,应当出具书面结论,由检验、鉴定、评估人签名并加盖机构印章。   2、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检验、鉴定结果后二日内将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交当事人。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检验、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后三日内提出重新检验、鉴定的申请。经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应当另行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有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重新检验、鉴定。   3、 当事人对自行委托的检验、鉴定、评估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验、鉴定、评估结论后三日内另行委托检验、鉴定、评估,并告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备案。   4、 申请重新检验、鉴定、评估以一次为限。重新检验、鉴定、评估的时限与检验、鉴定、评估的时限相同。   5、评定书。 评定人评定结束后,应制作评定书并签名。评定书包括一般情况、案情介绍、病历摘抄、检验结果记录、分析意见和结论等内容。   6、 不同的鉴定机构对同一鉴定对象出具多份鉴定结论,若各鉴定机构均具有法定鉴定资格时,应依据鉴定机构级别的高低,一般应采信高一级别鉴定机构作出的鉴定结论,排除那些级别较低鉴定机构作出的鉴定结论。
      • 上一篇:哪些交通事故是不能“私了”的?哪些交通事故必须由交管部门处理
      • 下一篇:交通事故处理方法-交通事故处理程序-交通事故处理技巧

      栏目导航

      安全驾驶

      猜您喜欢

    • 世界十大越野车排行榜
    • 交通标志图片大全_交通标志图片
    • 2017高速公路免费时间表
    • 2017闯红灯怎么处罚 新交规闯红
    • 八通线首末车时刻表
    • 大型货车安全行驶注意事项
    • 十选一车牌号码选择的操作流程
    • 广州驾驶证年审新规定

      最新文章

    • 二手车过户费用
    • PDA是什么意思
    • 违章滞纳金怎么算
    • 驾照实习期上高速怎么处罚
    • 2017驾驶证扣分新规定
    • 2017学车费用新规定
    • C1驾照能开什么车 C1驾照
    • 2017机动车驾驶证扣分标准
    返回首页 | 电脑端 | 推荐 · 热门 · 周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