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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法扣押车辆是构成什么犯罪

    时间:2017-01-21 来源:发票查询
      

    如果要扣押车辆的,需要有扣押权限的机关,依照法定的程序进行扣押,并且扣押期满以后,需要及时归还给当事人。任何人不得非法扣押车辆,那么,非法扣押车辆是构成什么犯罪呢?今天,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非法扣押车辆是构成什么犯罪

    非法扣押他人机动车辆已构成。

    犯罪构成

    (一)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

    (二)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属于他人交与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而仍非法占为己有。过失不能构成本罪。构成本罪还必须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仅有故意而无非法占有之目的,就不能以本罪论处。

    (三)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他人财物的所有权。

    本罪的犯罪对象为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和埋藏物。

    所谓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即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是指通过他人委托或依照契约或有关规定而为他人收藏、管理的财物。

    所谓他人的遗忘物,是指出于自己的本意,本应带走却因遗忘没有带走的财物。应当提出,遗忘物不等于遗失物。后者是失主丢失的财物,失去对财物的控制时间相对较长,一般也不知道丢失的时间和地点,拾捡者一般不知道也难以找到丢失之人。而遗忘物,则是刚刚、暂时遗忘之物,遗忘者对之失去的控制时间相对较短,一般会很快回想起来遗忘的时间与地点,回来寻找,而拾拣者一般也知道遗忘者是谁。遗忘物也不同于遗弃物,后者则是所有人或保管者不再需要而基于自己的意志加以处分而抛弃的财物。

    所谓埋藏物,是指为隐藏而埋于地下之物,如埋在自己院子里的钱财、埋在坟墓中的珠宝等。埋藏物不同于地下的文物。

    总之,无论是代为保管之物还是遗忘物以及埋藏物都必须是他人的财物。

    所谓他人,在这里仅指公民个人,不包括国家或单位。

    (四)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将他人的交由自己代为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非法扣押他人机动车辆已构成侵占罪。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非法扣押他人车辆,需要及时归还,否则会追究刑事责任。如果你情况比较复杂,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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