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会计真账大全第五章】第一节 固定资产的核算
商业会计是运用价值形式对企业的商品流通活动进行反映和监督的一种专业会计。商业会计在从事本职工作之前,需要了解以下知识。能够帮助学员迅速地掌握商业企业成本计算方法和全盘会计账务处理工作,提高学员对会计技能的运用水平,并获取相关的实践经验。最终顺利获取商业企业实战经验,提高2年以上工业企业实战技能。
第五章 固定资产与无形资产的核算
第一节 固定资产的核算
第二节 无形资产的核算
第三节 专家点拨
第一节 固定资产的核算
固定资产是指企业用于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用于经营管理持有的,预计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如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等。未作为固定资产管理的工具、器具等,作为周转材料核算。
一、固定资产确认的方法
固定资产的确认除了符合固定资产上述定义、特征外,还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与谊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在固定资产的确认中
首先是判断其所包含的经济利益是否很可能流人企业,如果某一固定资产所包含的经济利益不是很可能流人企业,即使其符合固定资产确认的其他条件,也不应该将其确认为固定资产。需要注意的是,判断固定资产包含的经济利益是否很可能流人企业的主要依据是与该固定资产所有权相关的风险和报酬是否转移到了企业。其中,与固定资产所有权相关的风险是指由于经营情况变化造成的相关收益的变动以及由于资产闲置、技术陈旧等造成的损失;与固定资产所有权相关的报酬是指,在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内直接使用该资产而获得的收入,以及处置该资产所实现的利得等。通常情况下,所有权是判断与固定资产所有权相关的风险和报酬转移到企业的一个重要标志。凡是所有权已属于企业,不论企业是否收到或持有该固定资产,均可作为企业的固定资产;反之,如果没有取得所有权,即使存放在企业,也不能作为企业的固定资产。
有时,某项固定资产的所有权虽然不属于企业,但是,企业能够控制该项固定资产所包含的经济利益流人企业。在这种情况下,可以认为与固定资产所有权相关的风险和报酬实质上已转移给企业,也可以作为企业的固定资产加以确认。
比如,融资租人固定资产。
(二)取得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进行计量固定资产确认的
另一基本条件是为取得该固定资产而发生的支出必须能够确切计量或合理估计。如果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计量,并同时满足其他确认条件,就可予以确认;否则,不应予以确认。
需要注意的是,企业购置的某些设备,如果其使用不能直接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但有助于企业从相关资产获得经济利益,或将减少企业未来经济利益的流出,则应将该设备确认为固定资产。另外,固定资产的各组成部分如果各自具有不同的使用寿命或以不同的方式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适用不同的折旧率或折旧方法,应将各组成部分单独确认为固定资产。
二、固定资产的特点
固定资产属于企业生产和经营过程中用来改变和影响劳动对象的劳动资料,固定资产其主要特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
而持有企业持有固定资产的目的是为了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即企业持有的固定资产是企业的劳动工具或手段,而不是用于出售的产品。其中“出租”的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以经营租赁方式出租的机器设备类固定资产,不包括以经营租赁方式出租的建筑物,后者属于企业的投资性房地产,不属于固定资产。
(二)固定资产使用期限较长且寿命有限
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是指企业使用固定资产的预计期间,或者该固定资产所能生产产品或提供劳务的数量。通常情况下,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是指固定资产预计期间,比如自用房屋建筑物的使用寿命表现企业使用其的预计使用年限。对于某些机器设备或运输设备等固定资产,其使用寿命表现为以该固定资产所能生产产品或提供劳务的数量,如汽车或飞机等,按其预计行驶或飞行里程估计使用寿命。
固定资产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意味着固定资产属于非流动资产,随着使用和磨损,通过计提折旧方式逐渐减少账面价值。因此,为取得固定资产而发生的全部支出均属于资本性支出,并根据使用各期的受益程度将其在有效使用年限内逐步转化为费用。
(三)固定资产特殊的价值转移方式
固定资产是有形资产且能够在长期的使用过程中保持其原有的实物形态,但其价值逐渐地、部分地转移到所生产的产品成本或当期费用中。因此,不具备实物形态的无形资产以及在使用过程中改变其实物形态的、其价值一次性发生转移的流动资产都不属于固定资产的范围。
(四)固定资产是有形资产
固定资产具有实物特征,这一特征将固定资产与无形资产区别开来。有些无形资产可能同时符合固定资产的其他特征,如无形资产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而持有,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但是,由于其没有实物形态,所以,不属于固定资产。
对于工业企业所持有的工具、用具、备品备件、维修设备等资产,施工企业所持有的模板、挡板、架料等周转材料,以及地质勘探企业所持有的管材等资产,企业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分别管理和核算。尽管该类资产具有固定资产的某些特征,比如,使用期限超过1年,也能够带来经济利益,但由于数量多、单价低,考虑到成本效益原则,在宴务中,通常确认为存货。但符合固定资产定义和确认条件的,比如企业(民用航空运输)的高价周转软件等,应当确认为固定资产。
三、固定资产取得的核算
(一)固定资产初始计量
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是指确定固定资产的取得成本。固定资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固定资产的成本是指企业购建某项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一切合理的、必要的支出,这些支出包括直接发生的价款、运杂费、包装费和安装成本等;也包括间接发生的支出,如应承担的借款利息,外币借款折算差额以及应分摊的其他间接费用等。
对于特殊行业的特定固定资产,确定其初始人账成本时还应考虑弃置费用。
弃置费用通常是指根据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国际公约等规定,企业承担的环境保护和生态恢复等义务所确定的支出:
(1)如核电站核设施等的弃置和恢复环境等义务,对于这些特殊行业的特定固定资产,企业应当按照弃置费用的现值计人相关的固定资产成本。
(2)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应当按照油气资产的弃置费用现值计入相关油气资产成本,在固定资产或油气资产的使用寿命内,按照预计负债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费用,应当在发生时计人财务费用。
(3) 一般工商企业的固定资产发生的报废清理费用不属于弃置费用,应当在发生时作为固定资产处置费用处理。
(二)固定资产取得的核算
企业取得固定资产时应按其成本人账。这里的成本指历史成本,亦称原始价值,具体包括购买价款、增值税税额、进口关税等相关税费,以及为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支出,包括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及专业人员服务费等。
企业应设置“固定资产”科目核算固定资产原始价值,该科目是资产类科目,借方登记增加的固定资产的原始价值,贷方登记减少的固定资产的原始价值,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现有的固定资产的原始价值。
由于固定资产的取得方式不同,其取得成本的具体构成内容也有所不同。
1.外购固定资产的核算
企业外购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资产的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和专业人员服务费等。外购固定资产是否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判断。如果购人不需安装的固定资产,购人后即可发挥作用,因此,购人后即可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如果购人需安装的固定资产,只有安装调试后,达到设计要求或合同规定的标准,该项固定资产才可发挥作用,才意味着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1)购人不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不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是指企业购入的固定资产不需要安装就可以直接交付使用。企业应按购人固定资产时实际支付的买价、运输费、装卸费和其他相关税费等,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其他应付款”、“应付票据”等科目。
(2)购入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是指企业购入的固定资产需要经过安装才能交付使用。企业购人固定资产时实际支付的买价、运输费、装卸费和其他相关税费等均应先通过“在建工程”科目核算,待安装完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再由“在建工程”科目转入“固定资产”科目。
【例5—1】2010年2月1日,甲公司购人一台需要安装的生产线,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200 000元,增值税额为34 000元,支付的运输费为4 000元,款项已通过银行支付;安装设备时,应付安装工人工资为12 000元。
购入设备支付价款及运费时:
借:在建工程 204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34 000
贷:银行存款 238 000
计提安装工人工资时:
借:在建工程 12 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 12 000
设备安装完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
借:固定资产 216 000
贷:在建工程 216 000
购买固定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固定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即应按所购固定资产购买价款的现值借记“固定资产”或“在建工程”科目,按应付的金额,贷记“长期应付款”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未确认融资费用”科目,以后各期分期支付固定资产购买价款的同时,再将未确认融资费用分期计人当期损益。
(3)一揽子购人多项固定资产。以一笔款项购人多项没有单独标价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各项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比例对总成本进行分配,分别确定各项固定资产的成本。
2.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核算
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作为人账价值,其中,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包括工程用物资成本、人工成本、交纳的相关税费、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应分摊的间接费用等,企业为在建工程准备的各种物资,应按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增值税税额、运输费、保险费等相关税费,作为实际成本,并按各种专项物资的种类进行明细核算,应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借款费用,应当按照借款费用的有关规定处理。企业自行建造固定资产包括自营建造和出包建造两种方式。为了反映企业自行建造及安装固定资产的情况,应设置“工程物资”科目和“在建工程”科目进行核算。
“工程物资”科目核算企业为工程建造准备的各种物资的价值,包括工程用材料、尚未安装的设备以及为生产准备的工器具等。该科目的借方反映取得上述物资的实际成本,贷方反映领用l-述物资的成本,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为工程购入但尚未领用的工程用物资的实际成本。该科目根据工程物资类别设置明细科目。
“在建工程”科目是资产类科目,该科目核算企业进行的基建、技改等在建工程发生的价值。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包括固定资产发生的日常修理费、大修理费、更新改造支出、房屋装修费用等,满足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也在本科日核算。其借方归集有关工程的建造成本,贷方结转已完工工程的实际成本,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尚未完工的在建工程的价值。该科目应按照“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待摊支出”以及单项工程设置明细科目。在建工程发生减值的,应设置“减值准备”明细科目进行核算。
3.自营工程的核算
自营工程是指企业自行经营、正在施工中和虽已完工但尚未交付使用的固定资产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企业自营建造固定资产,应当按照建造该项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确定其工程成本,具体包括工程用直接材料、直接人工、直接机械施工费、有关税金及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发生的工程借款费用、工程用水电费、设备安装费、工程管理费、征地费、可行性研究费、临时设施费、监理费及其他应计人工程成本的税费等。
【例5-2】2011年1月,甲公司准备自行建造一座仓库,为此购人工程物资一批,价款为500 000元,支付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为85 000元,款项以银行存款支付。1月至9月,工程先后领用工程物资500 000元;领用生产用A材料一批,不舍税价值为80 000元;计提工程人员工资为92 000元、计提工程人员福利费8 000元;9月末,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交付使用。假定不考虑其他相关税费。则甲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
购人为工程准备的物资时:
借:工程物资 5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85 000
贷:银行存款 585 000
工程领用物资时:
借:在建工程——仓库 500 000
贷:工程物资 500 000
工程领用A材料时:
借:在建工程——仓库 80 000
贷.原材料 A材料 80 000
计提工程人员工资、福利费:
借:在建工程 厂房 100 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 100 000
9月底,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交付使用时
借:固定资产——仓库 680 000
贷:在建工程——仓库 680 000
4.出包工程的核算
企业通过出包工程方式建造的固定资产,应按照支付的工程价款等计量。
企业将与承包单位结算的工程价款作为工程成本,通过“在建工程”科目核算。
企业按合同规定支付工程价款时,借记“在建工程”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交付使用时,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在建工程”科目。
在建工程应当按照实际发生的支出确定其工程成本,并单独核算:
(1)企业的自营工程,应当按照直接材料、直接人工、直接机械施工费等计量;采用出包工程方式的企业,按照应支付的工程价款等计量;设备安装工程,按照所安装设备的价值,工程安装费用、工程试运转等所发生的支出等确定工程成本。
(2)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因进行负荷联合试车所发生的净支出,计人工程成本,企业的在建工程项目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取得的负荷联合试车过程中形成的,能够对外销售的产品,其发生的成本,计人在建工程成本,销售或转为库存商品对,按其实际销售牧人或预计售价冲减工程成本。
(3)在建工程发生单项或单位工程报废或毁损、减去残料价值和过失人或保险公司等赔款后的净损失,工程项目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计人继续施工的工程成本;工程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属于筹建期间的,计人管理费用;不属于筹建期间的,计入营业外支出;如为非正常原因造成的报废或毁损或在建工程项目全部报废或毁损,应将其净损失直接计入当期营业外支出。
(4)所建造的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应当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价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有关计提固定资产折旧的规定,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待办理了竣工决算手续后再作调整。
5.融资租人固定资产的核算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是指企业采用融资租赁方式租A的固定资产。融资租赁是指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所有权最终可能转移,也可能不转移。与经营性租人固定资产相比,融资租人固定资产的租赁期限较长,租赁费用既包括设备价款,又包括利息、手续费等。租赁期满后,承租方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企业融资租人的固定资产尽管在法律上没有获得对所租入固定资产的所有权,但在租赁期内,租人方实际上承担了租赁资产的风验及报酬,因此,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企业应将其视同自有固定资产进行核算与管理。
企业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应在租赁开始日,按应计入厝定资产-成本的金额(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加上初始直接费用).借记“固定资产”科目或“在建工程”科目,按最低租赁付款额,贷记“长期应付款”科目,按发生的初始费用,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未确认融资费用’,科目;租赁期满,企业取得周定资产所有权时,应将该项固定资产从“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明细科目转入有关明细科目。
【例5-3】2009年1月1日,乙商业企业从w公司购入-台A型机器。
购货合同约定,A型机器的总价款为20 000 000元,分3年支付,2009年至2011年每年年末各支付10 000 000元、5 000 000元和5 000 000元。已知乙商业企业3年期银行借款年利率为7%。查复利现值系数表知:
四、固定资产折旧的核算
固定资产折旧是指在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确定的方法对应计折旧额进行系统分摊。
(一)固定资产折旧的范围
企业应当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但是,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和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除外。另外,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和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应当计提折旧;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和以经营租赁方式租人的固定资产,不应当计提折旧。
对于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固定资产,如果年度内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应当按照估计价值暂估入账,并计提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手续后,再按照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同时调整已计提的折旧额。
企业的固定资产经常会发生增减变动,一般对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计提,下月起开始提取折1日;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照提折旧,下月起停止提取折旧。
(二)影响固定资产折旧额的因素
企业计提固定资产折旧的主要依据是固定资产的磨损程度,但由于其磨损程度很难精确计量,因此,只能通过分析影响折旧的主要因素,采用一定的计算方法进行估计。影响折旧的主要因素有:计提固定资产折旧的基数、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和固定资产预计净残值,
1.计提固定资产折旧的基数
计提固定资产折旧的基数是固定资产的原始价值,即固定资产的取得成本,它是固定资产在有效使用期限内损耗价值的最高界限,因此,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时,一般应以原始价值为基数。
2.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
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是指固定资产预计可使用的期限。有些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也可以以其所能生产的产品或提供服务的数量来表示,如估计的生产总量、工作时间或行驶里程等。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的长短直接影响各期应提的折旧额,在确定固定资产使用寿命时,应当考虑以下各种因素:固定资产的预计生产能力或实物产量;固定资产的有形损耗,如设备使用中发生磨损,房屋建筑物受到自然侵蚀等;固定资产的无形损耗,如因新技术的出现而使现有的资产技术水平相对陈旧;有关资产使用的法律或者类似的限制等。企业应在综合考虑上述因素的基础上,结合不同固定资产的性质、消耗方式、所处环境等因素,对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作出职业判断。
3.预计固定资产净残值
固定资产净残值是指假定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已满并处于使用寿命终了时的预期状态,企业目前从该项资产处置中获得的扣除预计处置费用后的金额。
预计净残值实际上是对固定资产应提折旧额的一种扣减,它的高低直接影响到企业计入各期产品生产成本或费用中的折旧费的高低。
(三)固定资产折旧的计算方法
企业应当根据与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合理选择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可选用的折旧方法包括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等,固定资产折旧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企业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的折旧方法进行复核。
1.直线法
直线法又称平均年限法,是将固定资产的应提折旧额均衡地分摊到各期的一种方法。这种方法计算的每期折旧额相等。计算公式如下:
2.工作量法
工作量法是指按照固定资产预计完成的工作总量(如行驶里程、工作时数等)计提折旧的一种方法。这种方法是假定固定资产的价值随着其使用程度而磨损,因此,固定资产的原始价值应平均分摊于固定资产提供的各个工作量中。
这种方法计算的单位工作量计提的折旧额是相等的。计算公式如下:
双倍余额递减法是将固定资产期初账面价值乘以不考虑残值情况下直线法折旧率的两倍来计算各期固定资产折旧额的一种方法。计算公式如下:
在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时,为了避免固定资产的账面净值降低到它的预计净残值以下,企业一般在固定资产使用年限到期前两年内,将固定资产净值扣除预计净残值后的净额平均摊销,即改为直线法。
第一,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应当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
第二,预计净残值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应当调整预计净残值。
第三,与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预期实现方式有重大改变的,应当改变固定资产折旧方法。
周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的改变应当作为会计估计变更。
(四)固定资产折旧的核算
企业应设置“累计折旧”科目核算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该科目是资产类科目,是“固定资产”科目的备抵科目,其借方登记因出售、报废等原因减少固定资产而转销的折旧,贷方登记计提的折旧,期末贷方余额为固定资产的累计折旧额。“固定资产”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与“累计折旧”科目期末贷方余额的差额即
为固定资产的净值。
企业按月计算出固定资产折旧额后,应根据固定资产的具体用途分别借记“制造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其他业务成本”科目和“研发支出”等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
五、固定资产后续支出的核算
固定资产后续支出,是指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更新改造支出、修理费用等。在固定资产初始计量的基础上,随着固定资产的使用,其价值不断产生磨损,在此基础上产生了固定资产净值。固定资产净值也称折余价值,是指固定资产的取得成本(原始价值)减去已提折旧后的净额。它可以反映企业一定时期固定资产尚未磨损的价值和实际占用在固定资产上的资金数额。将固定资产的原始价值与净值对比,可以了解固定资产的新旧程度。
固定资产后续支出的核算方法如下:
(1)与固定资产有关的更新改造等后续支出,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计人固定资产成本,同时将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扣除,固定资产发生的可资本化的后续支出,通过“在建工程”科目核算,待固定资产发生的后续支出完工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再从在建工程转为固定资产,并按重新确定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计提折旧。
(2)与固定资产有关的修理费用等后续支出,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在发生时计人当期损益。
会计期末,为了客观地反映企业固定资产的实际价值,应当对固定资产进行逐项检查,了解其账面价值是否反映了实际价值,井确定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根据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的原则对固定资产进行期末计量,对已发生的固定资产减值损失计人当期损益。
六、固定资产清理的核算
固定资产的清理包括因出售、报废、毁损、对外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原因转出的固定资产价值以及在清理过程中发生的费用等。
固定资产的清理应通过“固定资产清理”科目进行核算。该科目是计价对比科目,核算企业因出售、报废或毁损等原因转入清理的固定资产价值以及清理过程中发生的清理费用、出售不动产应交纳的营业税、清理收入、应向保险公司或过失人收取的赔款等。“固定资产清理”科目的明细账应按被清理固定资产的种类设置。
企业进行固定资产清理时,应由经办人员会同会计人员办理相关的移交手续。在会计处理上,首先,应注销固定资产的原始价值、已提折旧和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将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转入“固定资产清理”科目的借方;其次,将出售固定资产所得价款记入“固定资产清理”科目的贷方,将发生的清理费用记人该科目的借方。如果出售的是不动产,应交纳的营业税记入“固定资产清理”科目的借方,由于责任事故或非常损失而应由个人赔款或应由保险公司赔款的部分,视同固定资产清理收入记人“固定资产清理”科目的贷方;最后,结转固定资产出售后的净收益或净损失。其中,属于生产经营期间正常的处理损失,记入“营业外支出——处置非流动资产损失”科目;属于自然灾害等非常原因造成的损失,记人“营业外支出——非常损失”科目,对于净收益,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例5-4】甲商业企业将一幢闲置不用的厂房对外出售,取得销售收入720 000元,款项已存人银行。销售过程中支付清理费用20 000元,款项通过银行转付。已知这套厂房的原始价值为700 000元,已提折旧60 000元。已知该公司营业税适用税率为5%。
出售厂房注销固定资产时:
七、固定资产盘点的核算
商业企业为保护固定资产的安全,应建立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制度。通过年终实地盘点,对于盘盈、盘亏的固定资产,应作账务处理如下。
(一)对于盘盈的目定资产
借:周定资产(按重置完全价值)
贷累计折旧(估计折旧)
待处理财产损溢(按前两科的差额)
经批准转销盘盈的固定资产时: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贷:营业外收入(固定资产盘盈)
(二)对于盘亏的固定资产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净值)
累计折旧(已提折旧)
贷:固定资产(原价)
经批准转销盘亏的固定资产时:
借:营业外支出(固定资产盘亏)
贷:待处理财产损镒
八、固定资产的期末计价
企业应于期末或者至少年末,对固定资产逐项进行检查,根据客观性原则和七、固定资产盘点的核算谨慎性原则的要求,合理预计可能发生的损失,应按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作为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并确认为固定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期末按照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和可收回金额中较低的一项计量。
(1)固定资产的减值是指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可收回金额是指资产的销售净价与预期从该资产的持续使用和使用寿命结束时的处置中形成的现金流量的现值之中的较高者。其中,销售净价是指资产的销售价格减去处置资产所发生的相关税费后的余额。
(2)如果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企业应当按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固定资产的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3)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以及尚可使用的时间重新计算确定折旧率和折旧额;如果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价值又得以恢复,应当按照固定资产价值恢复后的账面价值,以及尚可使用的时间来重新计算确定折旧率和折旧额。因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而调整固定资产折旧额时·此前已计提的累计折旧不作调整。
(4)如果有迹象表明以前期间据以计提固定资产减值的各种因素发生变化,使得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大于其账面价值,则以前期间已计提减值损失应当转回,但转回的金额不应超过原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在转回已确认的固定资产减值损失时,转回后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不应超过不考虑计提减值因素情况下计算确定的固定资产账面净值,即取得固定资产时的原价扣除正常情况下计提的累计折旧后的余额。同时,冲销没有转回的已计提的固定资产的减值准备,并增加已计提的固定资产累计折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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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货币资金的核算
第三章 商品购销业务的核算
第四章 商业企业其他存货的核算
第五章 固定资产与无形资产的核算
第六章 金融资产的核算
第七章 负债的核算
第八章 所有者权益的核算
第九章 费用与利润的核算
第十章 财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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