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一篇:外汇结算方式之银行保函的概念和格式
- 下一篇:7种有效方法控制企业成本费用
销售收入增长何以盈利下降
某税务检查组日前到甲公司进行例行检查。在检查前的案头分析中发现,甲公司被检查年度的利润总额和销售利润为前3年的2/3,成本利润率较往年大幅下降。检查过程中,检查人员仔细比较了各月的销售和盈利情况,发现本应是盈利高峰的9月~11月,公司销售收入虽保持了高峰态势,但盈利水平与往年相比却大为下降,由此造成全年盈利比往年下降约1/3。
为什么在销售高峰期,收入未降而盈利下降?为了查明原因,检查组徐组长查看了公司本年利润账户,发现9月~11月的盈利确实很低,不仅没有体现与销售同步增长的规律,而且个别月份近乎亏损。随后,徐组长调出这3个月记载销售收入及结转销售成本的会计凭证,发现各月结转的主要产品的单位销售成本与正常月份相比没有变化,但对照检查各月相应产品的销售情况明细表,发现产品销售量虽符合销售旺季的特点,但每个月都有3种~6种产品出现销售单价和销售成本严重倒挂的问题,且多数销售价格不足正常销售单价的1/10,仅相当于收回的残值。简单汇总各月6种产品的亏损额后,徐组长判断,正是这3个月产品的严重亏损,导致甲公司被检查年度盈利比正常年度下降了1/3。
查明利润下降的原因后,徐组长向甲公司财务部吴经理提出疑问:为什么这6种产品会出现销售收入与销售成本倒挂的现象?为什么上述情况集中出现在9月~11月的销售高峰期?对此,吴经理作出答复:这6种产品的质量有点问题,库存量较大且长期积压需要促销,恰巧在这3个月处理了相关积压产品。吴经理的解释似乎有道理,但对售价仅是正常价格1/10的情形,徐组长认为不属于正常促销。为此,徐组长请吴经理提供公司管理层对本次降价处理的意见或批复。公司管理层对此次处理产品的意见是“因该批产品存在质量问题,长期积压,为盘活资产,收回成本,经研究决定,同意按申请报告及拟定的价格对外销售”,从批示看出,还有一个“申请报告”。徐组长请吴经理提供申请报告,但申请报告只是说明了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却未明确是哪种质量问题。
徐组长认为,即使因质量问题造成产品积压而导致促销,一般会保持一定的盈利水平,即售价会在合理的范围内,超出这个范围,就不应属于正常意义上的降价促销,而应属于报废处理。因此,有必要弄清楚究竟是什么原因造成的产品质量问题。徐组长分别到销售部、仓库及生产车间了解询问后,终于弄清楚了实际情况。原来,该公司两年前采购的一批原材料,因采购人员拿了对方的好处,隐瞒了原材料存在的严重质量问题,同时因产品入库前的质量检验和仓库验收把关不严,以至于产品售出后遭用户投诉,最终使得这批产品大量积压,但相关责任人在问题暴露后均已离职。
弄清产品降价的原因后,徐组长向吴经理说明了检查组的意见:此次产品降价造成的损失,不属于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合理损失,不可以按照目前的会计核算方法进行处理;甲公司应追究相关责任人的经济责任,并确定由责任人赔偿的金额,同时应该考虑追究对方供货单位和保险公司的赔偿问题;得到赔偿的部分,不得进行增值税进项税抵扣和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超过赔偿部分的损失,应以专项申报的方式,向税务机关申报税前扣除。然而,吴经理却解释道,由于相关责任人已离开公司,无法追究责任,而且打官司时间又太长,只能“哑巴吃黄连”。徐组长认为,可以先通过法律途径追究各方责任,如果在法律途径履行结束后,仍不能追回赔偿,再以专项申报的方式,向税务机关申报税前扣除。
在上述案例中,甲公司受到了应有的税务处罚。甲公司至少存在三方面问题:一是违反了《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7号——采购业务》第十一条的规定,企业应当建立严格的采购验收制度,确定检验方式,由专门的验收机构或验收人员对采购项目的品种、规格、数量、质量等相关内容进行验收,出具验收证明。涉及大宗和新、特物资采购的,还应进行专业测试。甲公司执行该规定流于形式。二是对相关问题处理不及时,由于在相关人员离职前未能追究并落实责任,使得资产损失未能扣除各责任方(人)的赔偿。三是掩盖应以专项申报方式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的资产损失。
一些企业对发生的资产损失,往往因为无法落实责任或担心增值税不可以抵扣、不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等原因,而将损失混淆在日常销售成本中,不按税法规定进行处理,实际上加大了企业本身的涉税风险,得不偿失。
仁和会计教育12年专注会计事业发展!想理财,想充电,想工作,请选择仁和会计!
咨询热线:15207118070,咨询QQ咨询:800016248!
推荐阅读:
【奖】参加会计培训调查问卷 抽话费得现金券
仁和会计官方微博荣获教育微博影响力第一名
仁和受社会追捧 湖北电视台宣传报道仁和教学模式
仁和会计教育(集团)成为2012年楚天金口碑教育总评榜最具影响力教育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