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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账入门:如何设置“长期应付款”科目核算
长期应付款(long-term payables)长期应付款是在较长时间内应付的款项,而会计业务中的长期应付款是指除了长期借款和应付债券以外的其他多种长期应付款。主要有应付补偿贸易引进设备款和应付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租赁费等。
“长期应付款”科目核算企业除长期借款和应付债券以外的其他各种长期应付款。包括采用补偿贸易方式下引进国外设备价款、应付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租赁费等。
该科目应按长期应付款的种类设置三栏式明细账进行明细分类核算。
核算方法
科目设置
为了总括地反映长期应付款的发生和归还情况,保险公司应设置“长期应付款”科目。“长期应付款”科目的贷方登记发生的应付款,借方登记归还的应付款。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保险公司尚未偿付的各种长期应付款。“长期应付款”科目应按长期应付款的种类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分类核算。
账务处理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在租赁的有效期限内,租赁资产的所有权仍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只享有使用该项资产的权利。保险公司融资租人固定资产时,应与出租方签订合同,明确规定融资租人固定资产的名称、种类、规格、价款、数量、租赁期限及租金费用等有关条款。通常,保险公司所付租金的总额要高于购置固定资产的费用,租赁期满后,一般由承租人支付一笔名义买价,即可购入固定资产。
在保险公司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时,按应支付的融资租赁费,借记“在建工程”科目,贷记“长期应付款”科目;发生的安装调试等费用,借记“在建工程”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工程完工交付使用时,按其实际发生的支出,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在建工程”科目;支付融资租赁费时,借记“长期应付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不需要安装即可交付使用的,可不通过“在建工程”科目进行核算,发生的费用作为固定资产原价,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长期应付款”科目和其他有关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