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出资金的会计处理 时间:2015-12-09 来源:发票查询 拆出资金是指企业(金融)拆借给境内、境外其他金融机构的款项。该项目不包括企业在系统内拆借的款项,应单独设置“系统内拆出资金”科目核算。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拆借给境内、境外其他金融机构的款项。 二、本科目可按拆放的金融机构进行明细核算。 三、企业拆出的资金,借记本科目,贷记“存放中央款项”、“银行存款”等科目;收回资金时做相反的分录。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按规定拆放给其他金融机构的款项。 上一篇:坏账准备的会计处理 下一篇:应收股利的会计处理 栏目导航 会计基础 猜您喜欢 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报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12366纳税服务 国家外汇管理局应用服务平台:ht 大连金保工程信息管理系统:http 重庆市小规模纳税人网上申报网: 国家外汇管理局网上服务平台:ht 金税三期纳税人网上报税系统:ht 财务工作中最常用的excel函数公 最新文章 国内外资银行排名 什么是银行头寸?举例介绍 round函数的使用方法 坏账损失的账务处理 营业外收入包括哪些 坏账准备账务处理 企业盈利能力分析从哪几方 速动比率的正常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