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财政地税政务网_天津市地方税务局_天津地税网上申报系统
时间:2015-07-09 来源:发票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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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登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以及国家税务总局《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 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向生产、经营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详细]
发票领购
依法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在领取税务登记证件后,可申请领购发票;临时到本市从事经营活动的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单位或个人,可凭所在地税务机关证明,向经营地主管地税局申请领购发票。 [详细]
因特网申报纳税方法讲解
通过因特网可以进行以下税种的申报:营业税(包括随营业税附征的各项税费)、原国税项目(国税附税)、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汇缴、个人所得税、外籍个人 所得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资源税,以及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个人所得税。以上税种除企业所得税汇缴外,每月征期内均可多次申报。 [详细]
网上报税疑难问题解答
问题:登录后,只显示 “企业所得税汇缴”、“财务报表”、 “申报表查询”、“下载回执”等项目,而无税种。解答:因该纳税人未被抽取到远程数据库造成。请您当月在大厅申报,并及时与所属地税局联系,校验基本信息设定是否正常,以防止下月数据抽取时漏掉。 [详细]
印花税代售许可
印花税代售申请书、工商营业执照正本及复印件、法人代码证及复印件、与担保人签定的担保合同、事业单位没有工商营业执照的提交上级主管部门批文,印花税代售经办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