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最新最全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
工资薪酬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和方法
计算公式
应纳税所得额 = 工资收入金额 - 各项社会保险费 - 起征点(3500元)
应纳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 x 税率 - 速算扣除数
说明:如果计算的是外籍人士(包括港、澳、台),则个税起征点应设为4800元。
注意:公式中的速算扣除和与税率,对应工资个税税率表中的含税级距,与税前工资计算个税方法一致。
税前工资 = 应纳税所得额 + 起征点 + 各项社会保险金
计算方法
征 缴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原来是2000,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7日再次审议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草案维持 一审时“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从2000元提高至3500元”的规定,同时将个人所得税第1级税率由5%修改为3%。使用超额累进税率的计算方法如 下:
缴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四金)-3500
实发工资=应发工资-四金-缴税
年终奖计算公式
计算公式
应纳税所得额 = 年终奖金
应纳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 × 适用税率 - 速算扣除数
劳务报酬计算公式
计算公式
应纳税所得额 = 劳务报酬(少于4000元) - 800元
应纳税所得额 = 劳务报酬(超过4000元) × (1 - 20%)
应纳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 × 适用税率 - 速算扣除数
说明:
1、劳务报酬所得在800元以下的,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
2、劳务报酬所得大于800元且没有超过4000元,可减除800元的扣除费用;
3、劳务报酬所得超过4000元的,可减除劳务报酬收入20%的扣除费用;
征收范围
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 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计算公式
计算公式
应纳税所得额 = 年度收入总额 - 成本、费用及损失
应纳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 × 适用税率 - 速算扣除数
征收范围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是指:
(1)个体工商户从事工业、手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商业、饮食业、服务业、修理业以及其他行业生产、经营取得的所得;
(2)个人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取得执照,从事办学、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
(3)其他个人从事个体工商业生产、经营取得的所得;
(4)上述个体工商户和个人取得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各项应纳税所得。
对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所得计算公式
计算公式
应纳税所得额 = 经营收入金额 -(减除必要费用 × 经营时间)
应纳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 × 适用税率 - 速算扣除数
说明:上述公式中的“减除必要费用”,当前个税税法规定为3500元,经营时间以月份为计算单位。
征收范围
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是指个人承包经营、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包括个人按月或者按次取得工资、薪金性质的所得。
(一)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必须是承包、承租人对企事业单位经营成果拥有所得权。承包、承租人按合同(协议)的规定只向发包、出租方缴纳一定费用后,经营成果归其所有的所得。
(二)承包、承租人对企业经营成果不拥有所有权,仅是按合同(协议)规定取得一定所得的,其所得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税。
(三)企业实行个人承包、承租经营后,如工商登记改变为个体工商户的,应依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计划个人所得税。
(四)承包、承租经营所得包括个人按月或按次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
稿酬所得计算公式
计算公式
应纳税所得额 = 稿酬所得(不超过4000元) - 800元
应纳税所得额 = 稿酬所得(超过4000元)×(1 - 20%)
应纳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 ×14%
征收范围
稿酬所得,是指个人的文字(或摄影、书画等)作品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包括稿酬、再版稿酬取得的收入。作者去世以后,对取得其遗作稿酬的人,仍按照稿酬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这里所说的“作品”,是指包括文字、图片、乐谱等能以图书、报刊方式出版、发表的作品。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税计算公式
计算公式
应纳税所得额 = 特许权使用费(不超过4000元) - 800元
应纳税所得额 = 特许权使用费(超过4000元)×(1 - 20%)
应纳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 × 20%
征收范围
特 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其中,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 得。 作者将自己的文字作品手稿原件或者复印件公开拍卖(竞价)取得的所得,应按特许权使用费的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剧本作者从电影、电视剧的制作单位取得的剧本使用费,不再区分剧本的使用方是否为其任职单位,统一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非本单位人员与新闻出版单位人员合作的课题或学术论文 虽未发表但从合作单位取得的所得、个人取得的专利赔偿收入等,均应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财产租赁所得税计算公式
计算公式
应纳税所得额 = 财产租赁所得(不超过4000元) - 800元
应纳税所得额 = 财产租赁所得(超过4000元)×(1 - 20%)
应纳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 × 20%
财产租赁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
优惠政策:对于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取得的财产租赁收入,自2001年1月1日起暂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财产转让所得税计算公式
计算公式
应纳税所得额 = 财产转让收入金额 - 财产原值 - 相关税费及装修费等
应纳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 × 税率(20%)
征收范围
财产转让所得,是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目前,除了股票转让所得晢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以外,个人取得的其他各项财产转让所得,都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税计算公式
计算公式
应纳税所得额 = 每次收入金额
应纳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 × 适用税率(20%)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以个人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不扣除任何费用, 以支付单位或个人每次支付利息、股息、红利时,个人的所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征收范围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是指个人拥有债权、股权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利息,是指个人拥有债权而取得的利息,包括存款利息、贷款利息和各种债券的利息。按税法规定,个人购买国债的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免纳个人所得税,个人储蓄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股息、红利,是指个人拥有股权取得的股息、红利。按照一定的比例对每股发给的息金,叫股息;公司、企业应分配的利润,按股份分配的叫红利。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除另有规定外,都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偶然所得税(中彩、得奖、中奖税)计算公式
计算公式
应纳税所得额 = 偶然所得
应纳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 × 税率(20%)
说明:偶然所得,以个人每次取得的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不扣除任何费用。以每次取得的该项收入为一次。
征收范围
偶然的所得,是指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 个人在各行各业因作出突出贡献而从省以下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取得的一次性奖励收入(不论奖金来源何处),也属于偶然所得的征税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