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通过税制改革提升公众幸福感
据媒体报道,个税改革正在提速推进,方案有望在明年上半年出台。本轮个税改革以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税制为大方向,改革最受关注也是最核心内容的专项抵扣已经逐渐明晰,再教育支出或成为抵扣首选,首套房贷款利率也有望纳入抵扣选项之列。
个税改革已经讨论了很长时间,现在终于有了相对明确的时间表。税收负担过重,税率过高,这已经成为一个不容忽视、亟待破解的社会问题,正是税负问题的困扰与纠结,才会让很多人有这样的感慨——挣钱不少、心情不好。
个税制度当然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也存在不足,比如提高个税起征点,虽然也带有减税意味,但还是没有真正走出“个人所得税成为个人工资税”的思路。这次的个税改革不再在起征点这个问题上纠缠,而是坚定地走向“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新型税收体制。通过这样一种更加公平的税制设计,合理调节社会收入分配,进一步平衡工薪阶层劳动所得的税负。
综合征收、专项抵扣是个税改革的小目标。比如,首套房的贷款利息也有可能会纳入到个税征收的抵扣范围内。要知道,第一套、唯一一套住房拥有者绝对是刚需群体,这个群体一般收入不高,应该被政策的温暖阳光更多地照耀。首套房贷款利息、抚养孩子和个人再教育的支出,如果最终能够纳入到个税税前扣除的范围内,也就意味着更多中低收入群体都能从中受益。个税改革之后,上有老、下有小的家庭缴纳的个税应该比没有孩子需抚养、没有老人需赡养的家庭缴纳的个税要少,按照家庭为单位征收个税更加公平合理,这也是国际通行做法。换言之,个税改革既要兼顾个体差异的表层多样性,更要兼容收支迥异的深层多样性。也因此,这次的个税改革,注定不再是过往的那种以提高起征点为诉求的手段型、阶段性调试,而是基于逻辑重置、体系重塑的结构型、整体性升级。个税,要力争成为适应能力更强、普惠力度更大的新型税制。
个税改革是民生话题,更是民生利益所在。个税改革的推进,是减税普惠实践之下践行公共治理、公共服务、创新管理的新课题、新考验。结构化的问题我们可以通过相对容易的方式去化解,只要把过去的逻辑和经验加以复制即可。但是,个税改革不是结构化问题,当然不能靠程序化决策。个税改革,最难的是决策制定,这就需要政策制定更加高效、更加智慧、更有弹性、更可执行,广泛征求、听取民意,从而能够让个税改革的政策红利效应最大化。
税收是调节阀,更是稳定器,作为筹集公共收入的必要手段与经济运行的调节机制,税收牵动着各方神经与利益,现实生活中税收问题的复杂性、敏感性、多样性愈发显著。政策制定方最应该知晓的道理是,在制定一项政策的同时,一定要清醒、谨慎、理性地明确并且决定什么因素最重要并且是应该始终加以强调和强化的。具体到我们都很在意、都很关心的个税改革,这个关键因素就是一定要尽可能多地兼顾大多数原则,一定要让大多数人实实在在地享受红利。
除此之外,个税的优化与改进需要与财税配套改革紧密关联。从而能够尽可能地降低信息不对称引致的来自社会层面的误解,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运行效率,进一步厘清财税政策权责边界,全面履行公共服务,以税制改革提升公众幸福感。(评论员 张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