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报酬(包括实习生收入)怎样计算个税
一、什么是劳务报酬所得?
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设计、装璜、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二、劳务报酬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
劳务报酬所得按次缴纳个人所得税,适用20%的比例税率。劳务报酬所得以每次取得为一次:属于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属于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三、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每次取得劳务报酬所得额 减除费用 税率 速算扣除数
1.4000元以下 800元 20%
2.4000元以上 20% 20%
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50000元 同上 30% 2000
50000元 同上 40% 7000
四、举例说明
例1.劳务报酬额 25000元
扣除 25000*20%=5000
余额 25000-5000=20000 (应纳税所得额,未超过20000)
税额 20000*20%=4000
收入 25000-4000=21000
例2.劳务报酬额 30000元
扣除 30000*20%=6000
余额 30000-6000=24000 (应纳税所得额,20000-50000之间)
税额 24000*30%-2000=5200
收入 30000-5200=24800
例3.劳务报酬额 65000元
扣除 65000*20%=13000
余额 65000-13000=52000 (应纳税所得额,超过50000)
税额 52000*40%-7000=13800
收入 65000-13800=51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