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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终奖个人所得税如何计算个税以及合理避税
全年一次性奖金是指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扣缴义务人根据全年经济效益对员工全年工作业绩的综合考核情况,向员工发放的一次性奖金。此一次性奖金也包括年终加薪、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办法的单位根据考核情况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可总结为:老算法、新税率。
(一)老算法
老算法:年终奖的计税方法仍然采用国税发[2005]9号文件的规定。
国税发[2005]9号文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规定: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并按以下计税办法、由扣缴义务人发放时代扣代缴:
先将员工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例: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为18000元,纳税人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计算如下:
18000/12=1500 1500*3%-0=450元 即:纳税人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额为:450元。
(二)新税率
新税率:而费用减除标准、税率和速算扣除数根据《关于贯彻执行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税发[2011]46号)规定按照新《个人所得税法》的执行。
计算公式:
年终奖个税基数=全年一次性奖金/12
如果在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当月,员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3500元,应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按上述办法确定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算法1:当员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A≥3500(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
年终奖个税=员工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例:张先生年终奖金是24000元,当月工资为3600元.
则适用税基计算为:24000÷12=2000元 对应税率表税率应该是10% 速算扣除数105
按照公式 应纳税额:24000 ×10%-105=2295元
算法2:当员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A<3500(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年终奖个税=(员工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 - 员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王女士年终奖19100元,发放当月工资是3400元。那么我们就要从19100元的奖金里面拿100元来把工资补足3500元。用剩下的19000元来计算年终奖个人所得税。19000元÷12=1583.3元,对应税率表,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105元。
年终奖个税应缴纳:19000元×10%-105=1795元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只允许按上述方法计算一次全年一次性奖金。员工取得的除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其他名目的奖金,如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现金奖、考勤奖等,一律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并,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案例一:
刘女士是一家公司雇员,2013年12月取得当月工资6500元,年终奖18000元,其应缴纳多少个人所得税?
测算:
当月工资6500≥3500,年终奖个税采用算法1。
当月个税,应缴纳195元,见表2.10-1。
表2.10-1 当月个税计算
当月工资A |
个税扣除数B |
差额A-B |
适用税率P |
速算扣除数D |
月个税E=(A-B)*P-D |
元 |
元 |
元 |
% |
元 |
元 |
6500 |
3500 |
3000 |
10% |
105 |
195 |
年终奖个税,应缴纳540元,见表2.10-2。
表2.10-2 年终奖个税计算(当月工资≥3500时)
年终奖W |
按12个月折算的基数 |
适用税率P |
速算扣除数D |
年终奖个税F=W*P-D |
元 |
元 |
% |
元 |
元 |
18000 |
1500 |
3% |
0 |
540 |
最终结果:合计个税=195+540=73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