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服务业会计真帐技巧汇总】第五章 存货简述(第一节)
餐饮服务业具有劳动服务、生产加工、商品零售三种职能,在会计核算上就必须区分业务性质,结合工业、商业的会计核算方法进行核算。餐饮旅游服务业虽然也生产加工产品,但由于它对质量标准和技艺要求繁复,在会计核算上生产企业很难像工业企业那样,按产品逐次逐件进行完整的成本计算,一般只能核算经营单位或经营种类耗用原材料的总成本,以及营业收入和各项费用支出。【餐饮服务业会计真帐技巧汇总】将为你全面系统的解答在餐饮服务业会计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帮你快速掌握餐饮服务业会计做账技巧,提高会计财务能力以及会计问题处理能力。
第五章 餐饮服务业存货的核算
第一节 存货简述
第二节 原材料的核算
第三节 专家点拨
第一节存货简述
存货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持有的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
一、存货的特点
餐饮服务业的存货有以下特点:
(1)存货是有形资产,这一点有别于无形资产。
(2)存货具有较强的流动性。在企业中,存货经常处于不断销售、耗用、购买或重置中,具有较快的变现能力和明显的流动性。
(3)存货具有实效性和发现潜在损失的可能性。在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中,存货能够规律地转换为货币资产或其他资产,但长期不能耗用或销售的存货,就有可能变为积压物资或降价销售,从而造成企业的损失。
存货通常在餐饮旅游服务业的流动资产中占有最大的比重,而且是流动资产中变现能力最弱的资产。存货的积压必然会引起企业资金周转的困难,进而影响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而存货的不足又会直接影响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和营业收人的实现。因此,存货的储备必须适量。
二、存货的范围
确定存货的范围是正确核算存货的基础。凡是在盘存日期,法定所有权属于企业的一切货物,无论其存放在什么地点,或处于什么状态,都应该作为企业的存货,这是企业确定存货的—个基本原则。确定餐饮旅游服务业存货的具体范围如下:
(1)存放在本企业仓库的存货。
(2)存放在本企业门市部和柜台的展品。
(3)已经支付货款购人或已生产加工完毕,验收合格并存放在本企业仓库、营业部及厨房的库存材料、半成品和库存商品。
(4)已经支付货款购入,但尚未遂到验收入库的在途材料、在途商品。
(5)正在进行加工的在产品。
(6)已经委托加工单位生产加工的材料。
根据经济合同接受其他单位委托加工的物资、接受其他单位代销的商品等,由于法定所有权属于其他企业,因此不属于本企业存货。
三、存货的类别
为了加强对存货的管理和核算,餐饮旅游服务业的存货按其来源和用途不同,可分为以下几类。
(一)原材料
这是指餐饮旅游服务业购人的各种材料,包括直接用于生产产品的原材料及主要的燃料和物料用品等。
(二)在产品
这是指餐饮旅游服务业还没有完成全部生产过程,还不能对外销售的产品,如餐饮企业尚未加工完成的食品。
(三)产成品
这是指餐饮旅游服务业已全部完成生产过程,可以对外销售的产品,如餐饮业已加工完毕等待销售的食品。
(四)周转材料
这是指餐饮旅游服务业购入的使用期限较短的,或者单位价值较低的,能多次使用而不改变其原有实物形态的各种用具和物品,如行李车、热水瓶、灯具、办公桌、文具用品等。
(五)物料用品
物料用品主要包括:旅游用品,如茶叶、小食品、纪念品等;日常用品,如清洁用品、纸制品、塑料制品等;办公用品,如文具、纸张等;针棉织品,指床单、台布、毛巾、浴巾等;包装用品,如箱、瓶、坛、袋等;其他物品,是指除上述物品以外的各种零星物料用品。
(六)库存商品
这是指餐饮旅游服务业为了销售而购进的商品,如购入准备销售给客户的烟、酒、饮料、日用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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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餐饮服务业会计概述
第二章 会计凭证与会计账簿
第三章 货币资金的核算
第四章 餐饮服务业经营业务的核算
第五章 餐饮服务业存货的核算
第六章 餐饮服务业固定资产与无形资产的核算
第七章 餐饮服务业债券的核算
第八章 餐饮服务业所有者权益的核算
第九章 餐饮服务业期间费用与税费的核算
第十章 餐饮服务业利润与利润分配的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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