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必备教程】第五章 行政事业单位支出的核算(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必备教程】主要内容包括行政单位会计、事业单位会计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改革三个部分内容,以我国现行的预算会计的法规、制度为依据,理论与实务紧密结合,全面、完整、系统地反映了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的内容,具有条理清晰、内容新颖、举例多、通俗易懂的特点。
第五章 行政事业单位支出的核算
第一节 行政单位支出的核算
第二节 事业单位支出的核算
第三节 专家点拨
第三节 专家点拨
会计人员在对行政事业单位支出核算时,还需了解以下几点。
一、了解行政单位经费支出的报销口径
报销口径就是支出数的确认标准。行政单位的各项支出按实际支出数额列报。不能以拨作支、以领代报,也不能按预算数列报。为了正确地核算单位的经费支出,在列报各项经费支出时,应按下列口径办理:
(1)发给个人的工资、津贴、补贴和抚恤救济金等,应根据实有人数和实发金额,取得本人签发的凭证列报,不能以编制金额或预算数字列支。
(2)购人办公用品和行政用的零星材料,一般按购人数直接列为支出;数量大宗的,应通过材料核算,使用时按领用数列报支出。
(3)行政支付的工会经费和其他按规定提取的经费,按提取数经经办人员签收后列报。
(4)凡应由个人负担的罚款或其他费用,不得由单位支付。
(5)财务制度另有规定的,按财务制度规定办理。
二、加强专项支出的管理
专项支出是指财政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拨给行政单位用于完成专项工程、工作的经费支出。
行政单位应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管理,应当按照财政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严格按批准的用途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做到专款专用,单独进行核算。专项资金的使用实行追踪反馈责任制,用款单位应按要求定期向财政部门或主管部门报送专项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完成后,应报送专项资金支出决算和使用效果的文字报告,接受财政部门或主管部门的检验。
三、事业单位支出的管理原则和要求
(一)把握事业单位支出的管理原则
事业单位在进行支出的核算与管理耐,一般应遵循以下原则:
(1)分清轻重缓急,合理分配各项支出的比例。
(2)分清各种支出的界限,按资金渠道办理支出。事业单位的各种资金,有规定的使用范围,应严格遵守。
(3)严格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节约各种费用支出。
(二)行政单位事业支出的管理要求
事业单位支出,既要保证事业发展的需要,叉要遵守各项财务制度规定,精打细算,厉行节约,使各项支出发挥最大的效益。在管理各项支出时,应做到以下几个方面。
1.严格执行国家财政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
各单位的支出必须按照批准的预算和计划所规定的用途和开支范围办理,不得办理无预算、超预算的支出,也不得以领代报、以拨作支。对于国家规定的各种财务制度和费用开支标准,如单位职工的工资、津贴、福利待遇等,事业单位必须遵守,不得任意更改,违反财经纪律的开支,不得报销支付,否则主管部门和财政机关有权纠正。
2.勤俭节约,讲求资金的使用效益
各事业单位要精打细算,勤俭节约,既要考虑完成事业计划的资金需要,反对铺张浪费,又要合理节约地使用资金,加强经济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3.要对支出实行分类管理
各项支出应按规定的渠道,分别列支,接收入的情况统筹安排,同时注意保持支出结构的合理性,尤其是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应保持一个合理的比例。控制人员经费支出,相对增加公用经费支出,以促进事业发展。此外,还应注意加强专项资金的管理,按规定定期向财政部门或主管部门报送专项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完成以后,应当报送专项资金支出决算和使用效果的书面报告,接受财政部门或主管部门的检查、验收。
经营支出要与经营收入相配比,直接用于经营活动消耗的材料、工资等费用,直接计人经营支出。由单位在事业支出中统一垫支的各项费用,应按规定比例合理分摊,在经营支出中列支,冲减事业支出。
4.要划清各项支出的界限
(1)划清基建支出与事业经费支出的界限。凡是达到基本建设额度的支出,应报请主管部门从基建投资中安排,不得挤占事业经费。
(2)划清单位支出与个人支出的界限。应由个人负担的支出,不得由单位负担。
(3)划清事业支出与经营支出的界限。应当列入事业支出的项目,不得列入经营支出。应当列入经营支出的项目,也不得列入事业支出。
(4)划清事业支出与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和上缴上级支出的界限。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和上缴上级支出,属于本系统内部调剂性质的支出,这部分支出最终将体现在本系统内部其他单位,不能计入本单位的事业支出,以免虚增事业支出。
四、事业单位专项资金管理的原则
(一)专款专用
专项资金按照指定的用途使用,不能改变用途挪作他用。
(二) 按实列报
专项资金应以实际支出数列报支出,拨出单位不能以拨作支,用款单位不能以领代报。
(三)单位核算
单位收到的拨入专项资金应存人银行,及时人账,另立明细户头,单独核算。
(四)专项结报
要根据拨款单位的要求,及时报送资金使用情况和事业成果报表。事后,要专项办理报销手续,将余款缴回或由用款单位按拨款单位的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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