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必备教程第二章】第三节 专家点拨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必备教程】主要内容包括行政单位会计、事业单位会计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改革三个部分内容,以我国现行的预算会计的法规、制度为依据,理论与实务紧密结合,全面、完整、系统地反映了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的内容,具有条理清晰、内容新颖、举例多、通俗易懂的特点。
第二章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的核算
第一节 行政单位资产的核算
第二节 事业单位资产的核算
第三节 专家点拨的方法
第三节 专家点拨
会计人员在对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进行核算时,还需把握好以下几点内容。
一、行政单位暂付款的管理
对于暂付款的管理应注意以下几点:
(1)各种暂付款项,要按核定的预算或计划,根据交款单位或收款人的借款收据,经本单位负责人签字批准,会计主管人员审核后办理。对于不符合规定,超过预算或计划的借款,会计部门应当拒付或少付。
(2)借款人在办事结束后,应在规定的日期结算报销,如有余款应同时交回,以后需要时另行办理手续。尚未办理结算清账的,原则上不得再借。年终,借款原则上应全部结清,不得跨年度挂账。
(3)暂付给所属报账单位的备用金,要根据实际需要,核定一个定额加以控制,平时报销后再予补充。年终时,原则上全部结清收回备用金,下年初另行办理。
二、行政单位库存材料的管理
库存材料的管理应做到以下几点。
(一)关于材料采购
行政单位所需的材料一般由采购或调拨方能取得。对于购人调拨材料,要严格实行计划管理,先由用料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提出用料计划,材料管理部门根据用料计划和材料库存情况,编制材料采购计划,经会计主管人员审核,由单位领导人或其授权人批准后,按计划执行。
(二)关于材料收发
各行政单位材料管理部门,必须严格执行材料验收、入出库和保管制度,坚持进料、发料有凭证、有记录,并定期与会计部门核对有关科目。材料购人或调拨时,应对凭证所列的品种、规格、数量等认真地进行验收。对于验收合格的材料·则应由保管员在原始凭证上加盖“验收”戳记,并填列人库单一式两份:一份由保管部门留存,作为登记材料明细账的依据;另一份由经办人连同原始凭证送财务部门办理有关手续。对于发给使用单位的办公用品的材料等,要按使用单位设立领用登记簿进行登记和管理,不得超过规定的储备定额。
(三)在于材料的保管
各行政单位材料保管要做到科学管理,存放有序,便于收发,并尽可能集中。
使用材料单位一般不设库存,定期购买、定期发放、限额登记等办法,以减少损失浪费。
(四)在于材料的计价
购进材料一般按实际价格计算。购入、调人材料,分别按购价和调拨价格记账;发出、报损和清点中多出或短少的材料,按库存平均价格记账;购人材料的运杂费,均不计人材料价格,可直接列为经费支出。
(五)在于材料的盘点
行政单位的材料海年至少应盘点一次。对于发生的盘盈、盘亏等情况,应当查明原因,报经单位领导批准后,作为增加或减少当期支出处理。
三、行政单位固定资产的计量
固定资产计量即确定固定资产的价值,它对于客观反映固定资产规模,正确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准确确定产品生产成本及企业经营成果都具有重要意义。
固定资产的计量涉及以下两方面的计量。
(一)初始计量
行政单位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是指确定固定资产的取得成本。固定资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固定资产的成本是指企业购建某项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一切合理、必要的支出,这些支出包括直接发生的价款、运杂费、包装费和安装成本等;也包括间接发生的:如应承担的借款利息,外币借款折算差额以及应分摊的其他间接费用。
对于特殊行业的特定固定资产,确定其初始人账成本时还应考虑弃置费用。
弃置费用通常是指根据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国际公约等规定,企业承担的环境保护和生态恢复等义务所确定的支出:
(1)如核电站核设施等的弃置和恢复环境等义务,对于这些特殊行业的特定固定资产,企业应当按照弃置费用的现值计入相关的固定资产成本。
(2)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应当按照油气资产的弃置费用现值计A相关油气资产成本,在固定资产或油气资产的使用寿命内,按照预计负债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费用,应当在发生时计人财务费用。
(3)一般工商企业的固定资产发生的报废清理费用不属于弃置费用,应当在发生时作为固定资产处置费用处理。
(二)后续计量
在固定资产初始计量的基础上,随着固定资产的使用,其价值不断产生磨损,在此基础上产生了固定资产净值。固定资产净值也称折余价值,是指固定资产的取得成本(原始价值)减去已提折旧后的净额。它可以反映企业一定时期固定资产尚未磨损的价值和实际占用在固定资产上的资金数额。将固定资产的原始价值与净值对比,可以了解固定资产的新旧程度。会计期末,为了客观地反映企业固定资产的实际价值,应当对固定资产进行逐项检查,了解其账面价值是否反映了实际价值,并确定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根据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的原则对固定资产进行期末计量,对已发生的固定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四、行政单位提取固定资产折旧时需注意的事项
行政单位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的折旧方法进行复核;
(1)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应当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
(2)预计净残值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应当调整预计净残值。
(3)与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预期实现方式有重大改变的,应当改变固定资产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的改变应当作为会计估计变更。
专用基金的管理应遵循“先提后用、专设账户、专款专用”的原则。
“先提后用”是指各项专用基金必须根据规定的来源渠道,在取得资金以后,方能安排使用。
五、掌握事业单位专用基金的管理原则
“专设账户”是指各项专用基金应单设账户进行管理和核算。应该注意的是,这里所指的账户是会计核算上的账户,并不要求在银行开设专户。
“专款专用”是指各种专用基金都要按照规定的用途和使用范围安排开支支出不得超出资金规模,保证专用基金使用得合理、合法。
六、把握专用基金的提取及其使用方法
(一)提取按比例
《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规定:专用基金的提取,国家有统一规定的,要按统一规定执行;国家没有统一规定的,按照财务管理权限,由财政部门和事业主管部门依据相关因素协商确定。如提取修购基金的比例,要根据事业单位的收入规模和单位修缮购置的需要确定;提取职工福利基金的比例,要依据单位收支结余数额和经费自给率确定。原则上,经费自给率不同的单位,提取职工福利基金的比例可以相应有所不同,以利于调动单位增收节支的积极性。当然在确定具体比例时,还要考虑单位收支结余的数额和集体福利的正常开支需要。
(二)支出按规定
事业单位各项专用基金,都规定有专门的用途,在使用中要注意划清各项专用基金的界限。如修购基金,按照财务制度规定,只能用于单位固定资产的修缮和购置,不能用于发奖金、搞福利。专用基金发生临时占用的,要注意及时清还。
(三)收支按计划
事业单位对各项专用基金,要编制收支计划,收支计划不能打赤字。事业单位要根据专用基金来源的额度,安排支出项目,量人为出.有多少钱办多少事,并应注意专用基金的积累。
推荐阅读
第一章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概述
第二章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的核算
第三章 行政事业单位负债的核算
第四章 行政事业单位收入的核算
第五章 行政事业单位支出的核算
第六章 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报表
1分钟免费测试地址:http://www.whrhkj.com/ceshi.html
预约试听方式:
1、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随时拨打我们24小时专线:15207118070;(李老师,唐老师);
2、仁和会计全国热线:400-0821-333;
3、您也可以直接加我们客服QQ在线了解详情:8000162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