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必备教程第三章】第一节 行政单位负债的核算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必备教程】主要内容包括行政单位会计、事业单位会计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改革三个部分内容,以我国现行的预算会计的法规、制度为依据,理论与实务紧密结合,全面、完整、系统地反映了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的内容,具有条理清晰、内容新颖、举例多、通俗易懂的特点。
第三章 行政事业单位负债的核算
第一节 行政单位负债的核算
第二节 事业单位负债的核算
第三节 专家点拨
第一节 行政单位负债的核算
负债是指行政单位所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需以资产偿付的债务。负债产生于行政单位所进行的经济活动,它是需要用货币等形式来上缴财政或偿还债权人的未来的经济负担。
负债主要包括:应缴预算款、暂存款、应缴财政专户款等。
一、行政单位负债的类别
行政单位的负债按分类标准不同,可分为不同的类别。
(一)按偿还手段分类
负债按偿还手段分类可分为以货币偿还的负债和以其他资产偿还的负债。
用货币偿还的负债有应缴预算款等;用其他资产偿还的负债主要有暂存款等。
(二)按偿付期限的长短分类
负债按偿付期限的长短分类,可分为流动负债和长期负债,这是负债的主要分类。
二、行政单位负债的核算
(一)短期借款的核算
短期借款是指企业为了补充企业经营所需的各项资金需要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入的,期限在1年以下的借款。目前,商业企业的短期借款有临时借款、网点借款、项目借款等。
为了反映短期借款的经济业务,应设置“短期借款”科目,用来核算短期借款的借人、归还和结欠情况,其贷方登记借人数,借方登记归还数,余额在贷方表示尚未归还的借款数额。该科目可设置“短期人民币借款”和“短期外汇借款”两个明细科目,并可以按各债权人设置明细账,按借款种类进行明细核算。企业借入的短期借款应支付的利息,一般应列入财务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如果个别短期借款用于购建资产,在交付使用之前的利息,则应列入“在建工程”科目,作为构成该项固定资产的价值。在交付使用之后,其利息仍应列入财务费用,计人当期损益。
(二)应付票据的核算
应付票据是指企业对外发生债务时所开出、承兑的商业汇票。商业汇票是以合法的商品交易为基础,由收款人或付款人签发,经付款人承兑的一种票据,可在同城或异地使用,付款期最长可达到9个月。
企业开出、承兑的商业汇票应设置“应付票据”科目进行核算。
“应付票据”科目属于负债类会计科目,用来核算企业对外发生债务时所开出、承兑的商业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该科目的贷方登记企业开出、承兑的商业汇票或以承兑商业汇票抵付货款,借方登记支付到期票据的本金,期末余额在贷方,为已开出、承兑但尚未到期支付的商业忙票的金额。企业应设置“应付票据备查簿”,详细登记每一应付票据的种类、号数、签发日期、到期日、票据金额、合同交易号、收款人姓名或单位名称,以及付款日期和金额等,应付票据到期付清时,应在备查簿内逐笔注销。应付票据的账务处理如下;(1)商业汇票经过出票承兑以后,应借记“商品采购”、“应交税费”、“应付账款”等科目,贷记“应付票据”科目。
(2)银行承兑汇票在承兑时要按票面金额支付手续费,以财务费用列支。
企业凭银行支款凭证支付时,借记“财务费用——手续费”科目,贷记“银行存款”
科目。
(3)应付票据分为带息应付票据和不带息应付票据两种。带息应付票据在到期时须按票面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支付时,借记“财务费用”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如利息金额较大,每月可预提应付利息,预提时,借记“财务费用”科目,贷记“应付利息”科目;支付时,借记“应付利息”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4)承兑汇票到期时,商业承兑汇票应由付款人负责偿还,银行承兑忙票由承兑银行履行付款义务,将票款付给收款人,同时向付款人收取票款。
(5)承兑汇票到期付款时,如果付款人存款不足,付款人收到通知时,应将商业承兑汇票本息转入“应付账款”科目,将银行承兑汇票本息转入“银行借款”
科目t借记“应付票据”和“财务费用”科目。同时银行对付款人还要收取一定的罚金,企业按通知将罚金以“营业外支出”支付,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三)应付账款的核算
应付账款是企业因购买商品、材料、物资和接受劳务供应等而付给供应单位的款项。
企业进行应付账款的核算,应设置“应付账款”科目,用来核算企业因购买商品、材料物资和接受劳务供应等应付给供应单位或个人的款项。同时,按供应单位的名称设置应付账款的明细科目,进行明细分类核算。另外,企业进口商品发生的应付客户盼进口货款、出口理赔款、出口佣金和运杂费等款项,也在“应付账款”科目核算,还可增设“应付外汇账款”科目核算。应付账款的账务处理如下:
(1)购入商品、材料、物资等如已验收入库但未付款,可按实际价或暂估价借记“库存商品”等科目,贷记“应付账款”科目。接受劳务供应时,借记有关费用科目,贷记“应付账款”科目。
(2)企业偿还应付账款时,借记“应付账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如以商业汇票抵付应付账款时,借记“应付账款”科目,贷记“应付票据”科目。
(3)企业应付账款经清理后发现确实无法支付的,经批准核销时,借记“应付账款”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4)企业进口商品应付客户的远期货款及运费等以“应付账款-应付外汇账款”科目核算,收到单据时按当月(或当月1日)汇率借记“商品采购”科目,贷记“应付账款——应付外汇账款”科目;支付商品进价时,按支付日汇率以人民币向外汇银行办理支付,借记“应付账款——应付外汇账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付款及进口商品时的汇兑差额借记(或贷记)“汇兑损益”科目,贷记(或借记)“应付账款——应付外汇账款”科目。
(四)预收账款的核算
预收账款是指企业在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劳务的过程中,根据双方购销合同协议商定,收到由购货方预先支付的一部分货款。
为了总括地反映预收账款的经济业务,应设置“预收账款”科目,用来核算销货款的预收、结转或退出以及结存情况。其贷方登记收到预收贷款数,借方登记销售实现时结转数和退回数,余额在贷方表示预收货款的结存数。该科目应按购买方债权人设置明细账户进行明细分类。预收账款的账务处理如下;(1)企业在收到购买方的预付货款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预收账款”科目。
(2)商品销售实现时,按预收金额借记“预收账款”账户,按销售金额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科目,按价税金额与预收金额的差额,借记“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科目。
(3)在商品、产品销售实现时,如在补付贷款的情况下,也可以按预收货款数作借记“预收账款’’科目,按补收货款数(即售价与预收货款数之间的差额)作借记“银行存款”账户,按售价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一等账户。
(4)企业出口商品可以按合同预收一部分货款,收到预收款时应按当日汇率结售给外汇管理银行.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预收账款——预收外汇账款”科目。结算货款时,可将货款减去预收账款后的金额结售给外汇管理银行,按结汇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销货金额折合为人民币借记“预收账款——预收外汇账款”账户,按销货金额折合为人民币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因预收账款时的汇率与支付货款时的汇率不同而发生的汇兑差额,记人“汇兑损益”科目。
(五)暂存款的核算
暂存款是指行政单位发生的临时性暂存、应付未付等待结算的款项。包括外单位委托办事的资金,不明性质的资金,临时性暂存、应付未付款项。临时性暂存是指其他单位或个人存放于单位的一些款项,如存人的保证金、押金等;应付未付款是指行政单位因购进材料或其他用品,应付给供应单位而未付的款项。
这些暂存和应付的款项构成了行政单位与其他单位或个人的债务关系,故哲存款被视为一种负债。
对于暂存款,应及时清理结账,应转作收入的,要及时转入收人科目,应上缴的要及时上缴,应支付的要及时支付,应报销的要及时报销,年终原则上要全部结清。对其他单位委托的数额较小的代管经费,要按委托单位的具体要求,办理支付,并及时结报,事毕后全面清算结余资金交回原委托单位。暂存款科目设置及账务处理是怎样的?
行政单位应设置“暂存款”科目,该科目用来核算行政单位临时发生的预收、代管、应付和收到不明性质的款项等结算款项。收到暂存款时,借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有关科目,贷记“暂存款”科目;冲转或结算退还时,借记“暂存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等有关科目。本科目贷方余额反映尚待结算的暂存款累计,该科目按债权单位或个人名称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分类核算。
【例3-1】甲行政单位2月份发生如下暂存款业务:收到A单位银行转来的固定资产使用押金30 000元;购人一批材料,金额为3 510元,款项尚未支付}
李三领取上月工资,金额为1 500元。
收到固定资产押金时:
借:银行存款 30 000
贷:暂存款 30 000
购人材料时:
借:库存材料 3 510
贷:暂存款 3 510
发放李三工资时:
借:暂存款 1500
货:库存现金 1 500
(六)应缴预算款的核算
应缴预算款是指行政单位按规定应缴入国家预算的收入。
1.应缴预算款的来源
行政单位应缴预算款的来源主要包括如下几项。
(1)行政性收费收入。
行政性收费收入是指按照国家规定,行政管理部门为发放各种证照、簿册而向有关的个人和单位收取的工本费及手续费、商标注册费、企业登记费、公证费等。
(2)罚没收入。
罚没收入指国家各级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和经济管理部门依法查处应上缴国库的各项罚没收入和没收物品的变价收入等。
(3)应上缴国库的无主财物的变价收入。
(4)执法机关和单位追回应上缴国库的赃款和赃物的变价收入。
(5)其他按照预算管理规定应上缴预算的各项收入。
(6)纳入预算管理的基金收入。
行政单位应当依法组织应缴预算款,并按规定及时足额上缴国库,对于不足缴款起点或需要定期清缴的,应及时存入银行存款账户。任何单位不得缓缴、截留、挪用或自行坐支应缴预算款项,年终必须将当年的应缴预算款项全部清缴入库。
2.应缴预算款的核算
为了总括地核算应缴人国家预算的收入,行政单位应设置“应缴预算款”总账科目。由于行政单位是先取得各项应缴预算款,在上缴国家预算之前,构成了单位与国家的债务关系,故将“应缴预算款”科目定义为负债类的科目。发生应缴预算收入时,记人该科目的贷方;上缴财政部门时,记人借方;期末贷方余额,表示;应缴未缴数。年终结转后应没有余额。该科目按应缴预算的类别设明细账,进行明细分类核算。
发生应缴国家的预算收入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缴预算款”科目;上缴财政部门时,借记“应缴预算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例3-2】乙行政单位3月份发生的与应缴预算款有在的经济业务有:将长期无人认领的无主暂存款1。00元转作应缴预算款;收到应上缴国家的罚没款1 500元,款项已存人银行;按规定收取的行政性收费款5 000元存入银行;将追回的赃物变价出售,收入1 760元存入银行;将本月应缴预算款15 000元上缴财政。
将无主暂存款转作应缴预算款时:
借:暂存款 1 000
贷:应缴预算款 1 000
收到罚没款时:
借:银行存款 1 500
贷:应缴预算款 1 500
收取行政性收费时:
借:银行存款 5 000
贷:应缴预算款 5 000
取得赃物变价收入款时:
借:银行存款 1 760
贷:应缴预算款 1 760
将本月预缴款上缴财政时:
借:应缴预算款 15 000
贷:银行存款 15 000
(七)应缴财政专户款的核算
应缴财政专户款是指行政单位按规定代收的应上缴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收入。财政专户实际上是财政预算外资金专户的简称。应缴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范围及管理办法,按国务院和财政部规定办理。
为了核算行政单位按规定代收的应上缴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收入,应设置“应缴财政专户款”科目。本科目属负债类,取得应上缴财政专户的收入时,记在贷方;实际上缴时,借记本科目。贷方余额反映应缴未缴的财政专户款项,年终本科目应无余额。本科目应按预算外资金的类别设置明细账。
实行预算外资金结余上缴财政专户办法的单位,在收到预算外收入时,记入“预算外资金收入”科目,支用时,直接列作“经费支出——预算外支出”科目,到年终先核销已支出的预算外资金,借记“预算外资金收入”科目,贷记“经费支出——预算外支出”科目,再将结余部分转作“应缴财政专户款”科目,借记“预算外资金收入”科目,贷记“应缴财政专户款”科目,待实际上缴结余部分时,借记“应缴财政专户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实行按确定比例上缴财政专户的行政单位,在收到预算外资金收入时,对于应缴财政专户部分,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缴财政专户款”科目,对于留用部分,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预算外资金收入”科目。
【倒3-3】乙行政单位4月5日将本月1日收到的属于预算外资金的款项50 000元上缴财政,以上款项均通过银行办理。
收到款项时:
借:银行存款 50 000
贷:应缴财政专户款 50 000
实际上缴财政时:
借:应缴财政专户教 50 000
贷:银行存款 50 000
【例3-4】乙行政单位4月1日收到的属于预算外资金的款项50 000元,依据财政部门的规定,本单位需将该资金按80%的比例上缴财政专户。以上款项均通过银行办理。
收到款项时:
借:银行存款 50 000
贷:预算外资金额 10 000
应缴财政专户款 40 000
实际上缴财政时:
借:应缴财政专户 40 000
贷:银行存款 40 000
【例3-5】乙行政单位4月1日收到的属于预算外资金的款项50 000元,依据财政部门的规定,实行预算外资金结余不上缴。以上款项已存入银行。
借:银行存款 50 000
贷:预算外资金收入 50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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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的核算
第三章 行政事业单位负债的核算
第四章 行政事业单位收入的核算
第五章 行政事业单位支出的核算
第六章 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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