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驻华使(领)馆及其馆员在华购买货物和服务怎么申请增值税退
时间:2017-01-31 来源:发票查询
很多人不知道外国驻华使(领)馆及其馆员在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增值税退税是怎么样的。根据财税[2016]51号文,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对外国驻华使(领)馆及其馆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购买的货物和服务,实行增值税退税政策。
二、第一条所称货物和服务,是指按规定征收增值税、属于合理自用范围内的生活办公类货物和服务。生活办公类货物和服务,是指为满足日常生活、办公需求购买的货物和服务。工业用机器设备、金融服务以及其他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货物和服务,不属于生活办公类货物和服务。
三、外国驻华使(领)馆及其馆员申请增值税退税的生活办公类货物和服务,应符合以下要求:1.除自来水、电、燃气、暖气、汽油、柴油外,购买货物申请退税单张发票的销售金额(含税价格)应当超过800元(含800元)人民币;购买服务申请退税单张发票的销售金额(含税价格)应当超过300元(含300元)人民币。2.使(领)馆馆员个人购买货物和服务,除车辆外,每人每年申报退税销售金额(含税价格)不超过12万元人民币。3.非增值税免税货物和服务。
四、增值税退税额,为增值税发票上注明的税额。增值税发票上未注明税额的,为按照不含税销售额和增值税征收率计算的税额。清楚以上规定,大家对于外国驻华使(领)馆及其馆员在华购买货物和服务怎么申请增值税退税的问题就得到解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