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查询申报税收汽车

常识学习会计股票更多..

    营改增纳税人提供金融商品转让,可以开具增值税发票吗?其销售额

    时间:2017-01-31 来源:发票查询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规定,金融商品转让,按照卖出价扣除买入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转让金融商品出现的正负差,按盈亏相抵后的余额为销售额。若相抵后出现负差,可结转下一纳税期与下期转让金融商品销售额相抵,但年末时仍出现负差的,不得转入下一个会计年度。

    金融商品的买入价,可以选择按照加权平均法或者移动加权平均法进行核算,选择后36个月内不得变更。

    金融商品转让,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 上一篇:纳税人异地提供建筑服务,预缴税款扣除分包款时应提供哪些凭证?
      • 下一篇:合同能源管理服务可以免征增值税吗?

      栏目导航

      税收知识

      猜您喜欢

    • 新湖南地税网上申报系统:http:/
    • 陕西省工商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 四川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
    • 广东省工商局企业查询系统:http
    • 福建省工商系统市场主体信用信息
    • 【小微企业标准】2017小微企业认
    • 云南省财政厅企业会计信息网络报
    • 内蒙古地税网上办税服务厅:http

      最新文章

    • 年终奖税率表
    • 中国民营企业500强排名榜
    • 广告费扣除标准
    • 个人出租房屋税率 适用税
    • 什么是递延所得税
    • 国税发[2005]9号
    • 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抵扣期
    • 招待费税前扣除标准
    返回首页 | 电脑端 | 推荐 · 热门 · 周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