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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税已纳税款有哪些扣除?
时间:2017-01-31 来源:发票查询
大家都知道增值税已纳税款的扣除项目,那么消费税的已纳税款扣除有哪些呢?接下来就为大家介绍消费税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的扣除。
由于某些应税消费品是用外购已缴纳消费税的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出来的,在对这些连续生产出来的应税消费品计算征税时,税法规定应按当期生产领用数量计算准予扣除外购的应税消费品已纳的消费税税款。
扣除范围有以下部分:
1.外购已税烟丝生产的卷烟;
2.外购已税化妆品生产的化妆品;
3.外购已税珠宝玉石生产的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4.外购已税鞭炮、焰火生产的鞭炮、焰火;
5.外购已税汽油、柴油、石脑油、燃料油、润滑油为原料生产的应税成品油;
6.外购已税杆头、杆身和握把为原料生产的高尔夫球杆;
7.外购已税木制一次性筷子为原料生产的木制一次性筷子;
8.外购已税实木地板为原料生产的实木地板;
9.外购已税摩托车连续生产应税摩托车(如拥外购两轮摩托车改装三轮摩托车)。单位和个人外购润滑油大包装经简单加工成小包装或外购润滑油不经加工只贴商标的行为,视同应税消费品的生产行为。
注意:从商业企业购进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符合抵扣条件的,准予扣除外购应税消费品巳纳消费税税款。
需要指出的是,纳税人用外购的已税珠宝玉石生产的改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金银首饰(镶嵌首饰)、钻石首饰,在计税时,一律不得扣除外购珠宝玉石的已纳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