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查询申报税收汽车

常识学习会计股票更多..

    固定资产毁损需要哪些材料作为损失证据?

    时间:2017-01-31 来源:发票查询
      

    问:固定资产毁损需要哪些材料作为损失证据?

    答:固定资产报废、毁损损失,为其账面净值扣除残值和责任人赔偿后的余额,应依据以下证据材料确认:

    (1)固定资产的计税基础相关资料;

    (2)企业内部有关责任认定和核销资料;

    (3)企业内部有关部门出具的鉴定材料;

    (4)涉及责任赔偿的,应当有赔偿情况的说明;

    (5)损失金额较大的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固定资产毁损、报废的,应有专业技术鉴定意见或法定资质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报告等。


      • 上一篇:哪些股权债权损失不得在税前扣除?
      • 下一篇:哪些损失,可以不用专项申报,只以清单申报的方式向税务局申报即

      栏目导航

      税收知识

      猜您喜欢

    • 新湖南地税网上申报系统:http:/
    • 陕西省工商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 四川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
    • 福建省工商系统市场主体信用信息
    • 广东省工商局企业查询系统:http
    • 【小微企业标准】2017小微企业认
    • 云南省财政厅企业会计信息网络报
    • 内蒙古地税网上办税服务厅:http

      最新文章

    • 年终奖税率表
    • 中国民营企业500强排名榜
    • 广告费扣除标准
    • 个人出租房屋税率 适用税
    • 什么是递延所得税
    • 国税发[2005]9号
    • 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抵扣期
    • 招待费税前扣除标准
    返回首页 | 电脑端 | 推荐 · 热门 · 周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