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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车船税的申报条件

    时间:2017-02-01 来源:发票查询
      

    车船税是国家税收的一个重要的内容,那么,现在我们在进行纳税的时候,其实还是需要有一些申报条件的,今天就为大家普及一些相关的知识。

    1.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为机动车车船税的扣缴义务人,应当依法代收代缴车船税。

    2.车船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未缴纳车船税的,使用人应当代为缴纳车船税。

    3.纳税人对扣缴义务人代收代缴税款有异议的,可以向纳税所在地的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提出。

    4.机动车车船税的扣缴义务人依法代收代缴车船税时,纳税人不得拒绝。

    5.扣缴义务人在代收车船税时,应当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保险单上注明已收税款的信息,作为纳税人完税的证明。

    6.纳税人在购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时缴纳车船税的,不再向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7.扣缴义务人应当及时解缴代收代缴的税款,并向地方税务机关申报。

    8.地方税务机关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扣缴义务人代收代缴车船税的手续费。税务机关付给扣缴义务人代收代缴手续费的标准由国务院财政部门、税务主管部门制定。

    车船税的申报条件还是非常多的,那么,我们在申报的时候还是需要严格的遵守以上的条件,这对于我们现在很多纳税人来说还是非常值得关注的一个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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