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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增值税征收方式
时间:2017-02-01 来源:发票查询
土地增值税征收方式具体是怎样的呢?很多人只知道要交税,但是对很多具体的情况完全不了解。到底土地增值税征收方式是怎样的呢?下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1、核定征收,按照转让二手房交易价格全额的1%征收率征收,这种模式类似于目前的个人所得税征收方式。如成交价为六十万元,土地增值税应为600000×1%=6000元。就是这么的简单。
2、减除法定扣除项目金额后,按四级超率累进税率征收。关于这项,我们可以从两个方面考虑,一是能够提供购房发票,二是不能够提供发票,但能够提供房地产评估机构的评估报告。
对于能够提供购房发票的,其可减除以下项目金额:
取得房地产时有效发票所载的金额;按发票所载金额从购买年度起至转让年度止每年加计5%的金额;按国家规定统一交纳的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税金;取得房地产时所缴纳的契税。
对于不能够提供购房发票,但能够提供房地产评估机构按照重置成本评估法,评定的房屋及建筑物价格评估报告的,扣除项目金额按以下标准确认:
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时所支付的金额证明;中介机构评定的房屋及建筑物价格(不包括土地评估价值),需经地方主管税务机关对评定的房屋及建筑物价格进行确认;按国家规定统一交纳的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和价格评估费用。
以上就是关于土地增值税征收方式的介绍,也希望大家在看完以后,能够充分对这一过程有一定的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