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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付债券实际利率法巧妙讲解“三部曲”
实际利率法是会计实务中一项非常重要的会计政策,广泛应用于债券溢折价的摊销、分期购置长期资产等会计处理中。目前在讲授实际利率法的过程中,老师最容易出现的问题是,按照公式去分析整个摊销表的计算过程及各个数据间的逻辑关系,不仅讲起来费劲,而且对于初学者来说也难以理解,这一部分名副其实成为会计实务教学的难点之一。本文以应付债券为例,系统地分析了实际利率法的教学难点,进而找出了解决问题的对策。
一、实际利率法教学难点分析
笔者在教学实践中发现,实际利率法之所以难理解,一方面是因为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的原则性规定(或解释),另一方面是因为实际教学中所采用的教法失当。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十四条规定:实际利率法是指按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含一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实际利率计算其摊余成本及各期利息收入或利息费用的方法。因为本摊余成本的计算是实际利率法应用的核心内容,所以准则第十三条明确规定摊余成本是指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经下列调整后的结果:①扣除已偿还的本金;②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形成的累计摊销额;③扣除已发生的减值损失(仅适用于金融资产)。然而,就是这种原则性规定即使在准则应用指南中也没有解释其采用摊余成本的实质及摊销表各部分的逻辑关系。
出于严谨性考虑,包括会计职称在内的几乎所有的市面教材对实际利率法的解释都遵循了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的规定。在实际教学中,老师一般也还是沿用教材的内容进行讲解,如果不解释摊余成本的实质,只是一味地讲计算公式,对于初学者来说,听起来还是一头雾水,而且授课老师的积极性也会因此受到影响。这种按部就班的讲授方法,表面上看似可以节省时间,但由于没有考虑学生学习特点及学习规律,很难在短时间内让学生接受,所以教学效果并不理想。
二、实际利率法巧妙讲解“三部曲”
对于应付债券核算实际利率法难点的讲解,笔者在教学实践中一般采用“三部曲”讲解法:即首先讲解债券溢折价发行所引起的票面利率与实际利率差异的原因,然后讲解债券摊余成本的实质,最后讲解实际利率摊销表格数据间的逻辑关系。
第一部曲:讲解债券溢折价发行原因。
可以这样向学生解释,当债券票面利率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时,如果你有一笔钱,是愿意把它存入银行还是购买此债券投资呢?
对于一个理性经济人来讲,当然是购买债券,因为买债券得到了比较高的利息收益。如果大家都这样想,并且争相购买的话,按照价值规律,债券发行商此时就会适当抬高价格,只要折算的实际利率仍不低于市场利率,购买者还是有利可图,于是债券仍然可以顺利地溢价发行,所以说溢价是企业以后多付利息(相对于市场利息)而事先得到的补偿;反之,折价发行是因为债券票面利率低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大家都愿意把钱存入银行,而不愿购买债券,导致债券无人问津,债券发行商只有折价发行才会有人买,所以说折价是企业以后少付利息(相对于市场利息)而事先付出的代价,当然也可以看成是为投资者以后少得利息收益而提前得到的补偿。
正是由于债券溢折价发行事实的存在,才导致债券发行后存续期内的实际利息与票面利息之间产生差异。运用财务管理理论的相关知识,将债券未来存续期间的现金流出(包括利息和本金)折现,令其等于目前债券的发行价时获得的内在收益率即为该债券的实际利率。于是各期计提的应付利息是票面利息,而计入财务费用(或资本化计入资产成本)的是实际利息,二者之间的差额就是当期需要摊销的溢价或折价。
第二部曲:巧解摊余成本的实质。
按照上述摊余成本的计算公式,溢价或折价情况下,摊余成本的计算是有一些差异的。溢价时,每期摊余成本等于上期摊余成本与溢价摊销额之差,而折价时,等于上期摊余成本与折价摊销额之和。准则中的计算公式不易理解,因为大家还是不理解摊余成本的实质。建议采用如下方式理解:其实对于债券发行方而言,摊余成本就是应付债券的账面价值,或者说是企业发行债券筹资尚未偿还的债务。下面用一个小例子来解释:
假设D公司发行5年期(每半年末付息)、面值100万元,年利率6%的债券,当市场利率为4%时,按照1 089 808元溢价发行(发行费用略)。采用实际利率法分摊债券溢价的计算详见下表:
注:本题不考虑减值因素,最后一期的实际利息(20 218∗)通过倒挤取得。
对于D公司而言,最初的摊余成本就是发行净价,也就是说最初的负债本金1 089 808元,经过半年,债务产生了利息,即表中以实际利率计算的实际利息,那么所欠的本利和为本金(1 089 808元)与实际利息(21 796元)的和。因为此时仅以票面利率计算的票面利息去偿付投资者,于是有:期末所欠的本利和=最初所欠债务(1 089 808元)+本期产生的实际利息(21 796元)-实际支付的利息(30 000元)。即仍有1 081 604元未支付,此金额就是经过第一期溢价摊销后发行方尚未偿还的债务,即期末摊余成本。以此类推,每一期的摊余成本均为尚未支付的债务,并表现为应付债券在各期的账面价值。
由此可进一步看出,摊余成本核算的就是由于筹资欠投资者多少钱,实际利息核算的就是由于欠投资者的钱经过了一段时间产生了多少利息。因为不论是溢价和折价,摊余成本的计算都可以遵循此方法,在计算方面并无本质性差异,所以容易理解和记忆。
第三部曲:厘清摊销表数据间的逻辑关系。
如上表所示,应付债券溢折价摊销表包括六列,其中最重要的包括三列:应付利息、实际利息和摊余成本。
应付利息核算的是每期票面利息,各期都按照票面金额乘以票面利率计算所得,所以各期都相等。实际利息顾名思义核算的是按照期末摊余成本与实际利率计算的实际利息,而摊余成本根据上述就是尚未偿付的融资债务。由于溢价发行,实际利率要低于票面利率,所以相当于每期按照票面利率支付的利息要高于实际产生的利息,这样的话,多支付的一部分可以看做是偿付的部分本金。这样尚未支付的债务(摊余成本)就会表现出逐期减少的趋势,直到最后一期还本之前降至债券面值。由于摊余成本逐年减少,实际利率是固定不变的,所以实际利息也呈现出相同的变化趋势。
至于溢价摊销额,就是各期票面利息与实际利息的差,而未摊销溢价最初金额是溢价金额,每期摊销一部分,它就会相应减少一部分,直至最后一期溢价摊销完毕降至零。
以此类推,如果是折价发行,计算方式完全相同,只是实际利息与摊余成本的变化趋势与溢价时恰好相反。而对于到期一次还本付息的债券,计算方式也没有本质的差异,只是由于各期只计提利息,但并没有支付给投资者,所以摊余成本的计算省去了扣减支付票面利息的步骤。
三、总结
通过近几年的教学反馈,学生对实际利率法难点讲解的“三部曲”还是比较满意的,他们不再觉得这部分内容遥不可及。在中级会计实务实际利率法的学习过程中,只要是坚持参加面授的同学基本没有在这类知识点上再遇到困难。由此可见,将难点问题化整为零,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帮助学生理解记忆的“三部曲”教学法在实际教学中是可行的,并且具有一定的推广价值。
【注】本文系2013年北京开放大学校级重点立项课题“发挥教学团队作用,提升课程教学质量——中级财务会计教学团队建设与实践研究”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主要参考文献
1. 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2006.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6
2. 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