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税的纳税环节有哪些?
时间:2017-01-31 来源:发票查询
消费税的纳税环节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生产环节。纳税人生产的应税消费品,由生产者于销售时纳税。其中,生产者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本企业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征税;用于其他方面的,于移送使用时纳税。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税款。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直接出售的,不再征收消费税;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可以抵扣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已纳消费税税款。例如,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化妆品为原料生产的化妆品因最终生产的消费品需缴纳消费税,因此,对受托方代收代缴的化妆品消费税税款准予抵扣。
开征消费税的目的决定了消费税税款最终由消费者负担,为此,消费税的纳税环节确定在最终消费环节较为合适。但是《消费税暂行条例》中,却将纳税环节确定在生产环节,主要有以下原因:一是可以大大减少纳税人数量、降低征管费用、加强源泉控制和减少税款流失的风险;二是可以保证税款及时上缴国库;三是把纳税环节提前并实行价内税形式,增加了税负的隐蔽性,这样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不必要的社会震动。
2.进口环节。进口的应税消费品,由进口报关者于报关进口时纳税。
3.零售环节。金银首饰消费税由生产销售环节征收改为零售环节征收。
4.批发环节。自2009年5月1日起,除生产环节外,对卷烟批发环节加征一道从价税。
以上就是消费税的纳税环节情况,大家都了解了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