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一篇:关于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额
- 下一篇:关于集体企业所得税减税免税问题
关于计算企业所得税准予扣除的项目
时间:2017-01-31 来源:发票查询
计算企业所得税准予扣除的项目有:成本;费用,包括经营费用、财务费用和管理费用; 税金;损失。
在计算确定缴税义务人的扣除项目时,应该特别注意以下问题:企业在纳税年度内可以计但没有计入的扣除项目,不得在以后年度补扣。按规定可以扣除的,准予扣除。纳税人的财务、会计处理与税收规定前后不一致的,应依照规定进行调整。
除此之外,税法规定下列可以按照规定范围和标准进行扣除:缴税义务人支付给员工的工资,按计税工资扣除;纳税人在生产经营期间,向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按实发数扣除、向非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不高于按照金融机构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金额部分,准扣除;纳税人用于公益、救济性的捐赠,在年度应纳企业所得税所得额3%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纳税人直接向受赠人的捐赠的不允许扣除;纳税人参加财产保险和运输保险,按照规定缴纳的保险费用,准予扣除;转让各类固定资产发生的费用,允许扣除;纳税人的职工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教育费,分别按照计税工资总额的2%、14%、1.5%计算扣除;当期发生的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盘亏、毁损净损失,准予扣除;业务招待费允许扣除;缴税义务人按规定支付给总机构的与本企业生产、经营有关的管理费,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后,准予扣除;购买国债的利息收入,不计入应纳企业所得税所得额;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而发生的租赁费,可扣除,融资租赁发生的租赁费不得直接扣除;承租方支付的手续费,以及安装交付使用后支付的利息等可在支付时直接扣除;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所得或在当期扣除;保险基金准予扣除;纳税人按财政部的规定提取的坏账准备金和商品削价准备金,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以上是关于计算企业所得税准予扣除的部分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