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查询申报税收汽车

常识学习会计股票更多..

    房产税申报说明

    时间:2017-02-01 来源:发票查询
      

    1、网报系统升级后应省局要求房产税从租和从价均改为按半年进行一次申报。

    2、对于原来按月从租申报房产税的纳税人,只需要在房产税源信息采集功能中房屋应税信息(从租)中按实际情况分别维护对应月份的从租情况即可,没有从租收入的对应月份不进行维护。在进行房产税申报时,系统会根据您维护的对应半年内的应税明细信息进行计算半年内应缴的税款。

           3、目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不需要进行税费种认定,只需要维护房产税源信息和城镇土地税源信息后就可以申报,目前对应的申报期限为省局统一规定的按半年当期申报。


      • 上一篇:北京明确房产税执行标准
      • 下一篇:营改增后房产税需注意的问题

      栏目导航

      税收知识

      猜您喜欢

    • 新湖南地税网上申报系统:http:/
    • 陕西省工商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 四川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
    • 广东省工商局企业查询系统:http
    • 福建省工商系统市场主体信用信息
    • 【小微企业标准】2017小微企业认
    • 云南省财政厅企业会计信息网络报
    • 内蒙古地税网上办税服务厅:http

      最新文章

    • 年终奖税率表
    • 中国民营企业500强排名榜
    • 广告费扣除标准
    • 个人出租房屋税率 适用税
    • 什么是递延所得税
    • 国税发[2005]9号
    • 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抵扣期
    • 招待费税前扣除标准
    返回首页 | 电脑端 | 推荐 · 热门 · 周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