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土地增值税预征率是多少?
时间:2017-02-01 来源:发票查询
很多人不太清楚,广州市土地增值税预征率是多少?根据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5号文,一、房地产开发项目分类及预征率。(一)住宅类。普通住宅2%,别墅4%,其他非普通住宅3%。(二)生产经营类。写字楼(办公用房)3%,商业营业用房4%。(三)车位4%。(四)对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及“经济适用住房(含解困房)”规定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暂不预征土地增值税,待其项目符合清算条件时按规定进行清算。
二、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分类界定按照政府有关部门制定的标准执行。
三、符合土地增值税预征规定的纳税人应按月申报预缴土地增值税,申报期为次月15日前。
四、此次土地增值税预征率执行时间自2016年7月1日起至2017年6月30日止(税款所属时期)。《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我市土地增值税预征率的公告》(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12号)自本文执行之日起废止。清楚以上内容,就知道广州市土地增值税预征率是多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