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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维护建设税征税范围有哪些?
时间:2017-02-01 来源:发票查询
大家可能不是很了解城市维护建设税,接下来就为大家介绍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基本知识。
(一)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征税范围比较广。具体包括城市市区、县城、建制镇,以及税法规定征收“三税”的其他地区。城市、县城、建制镇的范围,应以行政区划为标准,不能随意扩大或缩小各自行政区域的管辖范围。
(二)纳税人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人是在征税范围内从事工商经营,并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不论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个体工商业户,还是其他单位、个人,只要缴纳了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中的任何一种税,都必须同时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
个体商贩及个人在集市上出售商品,对其征收临时经营的增值税,是否同时按其实缴税额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自2010年12月1日起,对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及外籍个人开始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对外资企业2010年12月1日(含)之后发生纳税义务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对外资企业2010年12月1日之前发生纳税义务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不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三)税率
城市维护建设税实行地区差别比例税率。按照纳税人所在地的不同,税率分别规定为 7%、5%、11%三个档次。不同地区的纳税人,适用不同档次的税率。